各学院、学工部、体育部、图书馆、实验动物中心等有关授课单位:
根据教学计划,本学期第1~17周为教学周,第18周为期末考试周。为了能够合理安排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试,现向各学院以及有关授课单位征求课程考试安排意见并布置本学期课程考试命制相关要求,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执行。
一、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试安排意见征求工作
课程考试意见征求作为考试安排的重要参考,为规范考试管理,请各学院及有关授课单位根据《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试安排意见征求汇总表》提供的本学期开设课程的相关信息,仔细核对,并将有关意见、要求说明清楚。
(一)考试时间安排
《形势与政策》、《体育》、《大学生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通识任意选修课程、2016和2017级开设的通识限选课及本学期第12周(含12周)之前结束教学的限定选修课或必修课程原则上安排提前考试。在第13周至第15周周五之前结束教学的限定选修课或必修课程可以申请提前考试。第15周周五之后结束教学的课程原则上参加第18周的期末考试(如有个别专业大部分课程在15周之前结束的,教务处将根据学院反馈意见进行适当调整)。请各学院分别在表中“考试时间1”栏注明“期末考试”或“提前考试”。课程考试时间统一为120分钟。
提前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的晚上、周三下午或周六周日,其余时间段原则上不允许安排考试。第12周(含12周)之前结束教学的限定选修课或必修课程原则上安排在第13周考试,在第13周至第15周周五之前结束教学的限定选修课或必修课程若申请提前考试原则上考试安排在第15周进行。
(二)考试场地安排
考试场地主要有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实验室等。
在滨文校区授课并申请提前考试的课程,由授课教学基层组织确定好考试时间后向教务处教务科申请安排考场,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考试。在富春校区授课并申请提前考试的课程,由授课教学基层组织确定好考试时间后向富春校区教学办申请安排考试场地。
期末考试场地由教务科统一安排,申请期末考试的课程对考试场地有特殊要求者请在“考试场地1”栏内注明(如语音室、多媒体教室等);如要求采用普通考场或者复式考场,请在“考试场地2”栏内注明“普通考场”或“复式考场”。
本次期末考试滨文和富春两校区的教室考位表仍采用单双列的形式,单双列中间隔一列。教室进门靠走廊的座位为第一列(17、18号楼塔楼教室座位以人面向黑板右手边为第一列),第一列边上空一列后为第二列,第二列边上空一列后为第三列,“★”符号代表考试座位为第一、三、五等单数列,“△”符号代表考试座位为第二、四、六等双数列,“★”“△”列左右隔一个座位。具体详见《滨文校区教室考位数(2017年6月版)》和《富春校区教室考位数(2016年4月版)》。
(三)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主要有开卷考、闭卷考等,考试方式要与大纲一致。请在“考试方式”栏内注明,注意开卷考试课程不能采用复式考场。采用开卷考试形式的课程须附上详细的考试说明,经课程所在学院教学院长签字批准后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批准同意后方可采用。
其他要求请在“其他”栏内注明。
请各单位注意核对教学任务,表中教学任务与实际开设课程有出入者请及时与教务科联系。
请各学院于第2教学周周五(3月16日)下班之前将考试有关意见反馈给教务科(E-mail:fhh@zcm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二、课程试题命制相关工作
课程考试试卷命制由授课教学基层组织负责,实行考教分离,授课人不参加命题,也不得打听试卷内容,命题人不参加答疑。不同专业的同一门课程若学分和课程性质一致,则考试应用同一份试卷。同一个专业的同一门课程考试必须用同一份试卷。本部和滨江仍要分开命题。各基层教学组织须对试卷的命题质量进行严格的审核,命题教师要认真填写《考试命题细目表》,参照学校的试卷范本格式命制试卷(A、B卷),打印成稿后提交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审核。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审核完成后填写《试卷及成绩评定审核表》并签名。
请各基层教学组织在第4教学周周五(3月30日)之前向教务处教务科上交试卷(A、B卷)并附上《考试命题细目表》和《试卷及成绩评定审核表》。
《中医内科学》、《方剂学》、《系统解剖学》、《病理学》、《生理学》、《温病学》、《金匮要略》、《伤寒论》、《中医诊断学》、《黄帝内经》、《中医基础理论》、《中药学》、《药理学》等分层教学进行选课制开课的课程由试题库抽题组卷,请各相关基层教学组织继续完善试题库,于第4教学周周五(3月30日)之前反馈给教务处教务科。试卷组卷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试安排意见征求及试题命制相关工作通知发布.rar
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