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6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现就申报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申报省级课程思政项目分为示范课程、教学研究项目、示范基层教学组织三类。上述项目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建设期一般为2年(其中示范课程验收时须至少经过2个学期的课程教学实践),建设期满,经评估合格予以认定,并授予相应称号,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一)示范课程
示范课程主要为非思政类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教育课程和实践类课程。拟申报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优先推荐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或学校立项的“最美中医药”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示范课程。课程负责人须为学校正式聘用的教师,每人每年限申报1门示范课程;课程团队主要成员最多参与申报2门示范课程。学院按分配的数量限额推荐(见附件2)。
(二)教学研究项目
各单位限报1项。教学研究项目应结合人才培养实际,紧扣“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的要求。
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须承担主体研究任务;参与人参与申报本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不超过2项。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和其他各级各类未按期结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三)示范基层教学组织
各单位限报1项。示范基层教学组织要以专业或课程(群)为依托,结合浙江地域文化、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目标要求,梳理挖掘本学科、专业及课程所蕴含的育人元素和所承载的育人功能,凝练形成具有本专业特色的课程思政教育核心内容,并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在相关专业课程教学时以多种教学手段和表现形式较好实施,强化示范核心课程群建设,加强团队建设,积极开展教学案例库建设,形成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多位一体的育人平台。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应具有良好师德水准、较高教学水平、较深学术造诣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长期致力于本组织的课程建设,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基层教学组织梯队结构、年龄结构、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
优先推荐学校立项的“最美中医药”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基层教学组织或具有跨校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教研相关活动、共享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相关成果的基层教学组织。
二、材料报送
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推荐。确认该项目及负责人具备申报条件。
1. 示范课程:《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附件3)、课程思政教学(课堂或实践)实录视频(不少于40分钟,线上课程可不提供);
2. 教学研究项目:《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4);
3.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附件5)。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6月24日前,各项目负责人将申报材料交至教科办;
6月27日—29日,学院进行初步审核,如有项目超出学校分配名额,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6月30日—7月9日,学校形式审查,核查全校申报的人员限定,组织专家评审;
7月10日—7月17日,评定推荐教师修定申报材料终稿;
7月18日—7月22日,组织教师登录“浙江省课程工作网”(www.zjooc.net)进行网报。注:各推荐教师需要在工作网注册并由学校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取得账号及密码(推荐教师若有省平台账号的,登录工作网的账号及初始密码已默认设置成其省平台现有账号及密码)。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6月24日(周五)16:00前按要求将申报书(附件3-5)纸质一式两份交教科办严春红,电子版申报书及相关材料统一命名为“学院+项目名+负责人”,汇总表统一命名为“学院+项目名”,发送至邮箱:yanch0322@qq.com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配额表.docx
附件3: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docx
附件4: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5: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docx
附件6:学校课程思政教学项目汇总表.xlsx
教学科研办公室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