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浙江中医药大学建设一流中医药大学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 ,加快推进一流师资队伍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学院在教师教学发展中的主体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各二级学院开展首届 “一院一品”教师发展品牌创建活动。
一、活动内容
“一院一品”是指紧密围绕建设一流中医药大学,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师生需求情况,创建具有良好教育培训效果、体现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理念、鲜明学科专业特色的教师发展品牌项目。申报项目要主题鲜明、特色明显、参与性强、影响面广,具有可持续性和示范性,对提升教师教学科研能力、学院核心竞争力、知名度和美誉度具有积极作用。项目建设能够紧紧围绕师生实际需求,具有计划性,适用性,可充分调动师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学院教师能力发展的“金名片”。
二、实施步骤
1. 梳理申报阶段(2021年7-8月)
各学院要围绕创建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总结教师教学发展工作中的经验成效,明确“一院一品”的目的及重点建设方向,夯实创建基础,理清创建思路,提出预期效果,并有系统、有规划地策划“一院一品”教师发展创建项目。8月31日前将《“一院一品”教师发展创建申报表》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纸质版9月10日前报给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实施推进阶段(2021年9月—11月)
各学院严格按照“一院一品”既定方案,组织实施品牌项目活动,并以文字、图片、录像等形式进行记录总结,通过新媒体平台和社会知名媒体开展宣传推广。
3.评审定级阶段(2022年12月)
各学院要对本院创建的“一院一品”项目认真凝练,形成总结报告。学校将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通过审核各创建单位的总结报告及支撑材料、听取PPT汇报,现场进行星级评定,按总分高低,确定三、四、五星级。若学院教师违反师德师风现象,被学校公开点名批评或处理的,为一票否决制,取消五星级评定。“五星级”数量不超过分中心总数的20%;“四星级”不超过分中心总数的30%。对于“五星级”、“四星级”教师发展品牌,将给予一定的经费奖励(经费专用于学院聘请校外专家讲座和送教师外出培训的费用)。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统筹规划,整合校内外力量,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加强经验总结、成果提炼,提升教师发展工作质量。
2.抓好建设。立项后要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细化建设方案,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工作,增强工作实效,避免“重申报轻建设”的现象。
3.总结宣传。学院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做好成果转化、复制推广和宣传报道工作,切实做到工作有成效、做法有特色、经验有推广、媒体有声音。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老师(电话86613767;邮箱26491980@qq.com;滨文校区行政楼643室)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1年7月9日
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师发展分中心“一院一品”创建申报表.docx
附件2:分中心“一院一品”教师发展项目评审表(参考).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