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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3 19:25:19    作者:    点击率:   

  关于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297号,详见附件1)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现就申报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围绕我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期间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突出当前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围绕“四新”建设、课程思政、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涉外法治和非通用语种等紧缺人才培养、教学数字化、现代产业学院、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鼓励跨学科、跨校人才培养项目立项建设。“十四五” 教学改革项目分教学改革和跨学科人才培养两大类,其中教学改革项目分11个领域,详见申报书(附件2)。

本次“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采用“名额到校、省厅备案”方式。校本部拟推荐26项,其中跨学科人才培养项目至少4项;滨江学院拟推荐名额5项,其中跨学科人才培养项目至少1项。根据通知要求,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作为主持人的项目不得超过本校推荐总数的30%。各学院(部门)申报名额详见附件4。除学院以外的其他教学单位(图书馆、动物研究中心)、机关及直属单位等各部门限报4项,材料直接报送至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初评。原则上,已有校级教改项目较好建设基础的项目优先推荐

项目主持人限1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建设周期内不得更换项目主持人。同一研究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未通过结题验收和其他各级各类未按期结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立项项目若未按期完成验收,将取消负责人2年内申报各级各类教改课题资格,并酌减负责人所在学院(部门)今后推荐省级及以上教改项目名额。

二、材料报送

各学院负责对本学院申报项目的审核推荐(重点审核项目及负责人的申报资格),并统筹考虑学科人才培养项目、中层干部作为主持人的项目占比项目申报类型分布等。

我院限项申报3项。请申报的老师于10月21日(周五)下午16:00前按要求将申报书(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科办(2A-111)。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35233837@qq.com。


OA通知地址:http://zyyoa.zcmu.edu.cn:5009/zftal-zhbgpt-web/ggfw/tzgg/ckGgll.zf?gnmkdmKey=N140101&layout=default&id=101665626388693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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