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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学教一体化教学服务平台2022-2023学年第1学期课程成绩模块设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1 16:25:44    作者:    点击率:   

各教研室:

   因通识选修课新增、教学计划微调等原因,现需要完善或调整学教一体化教学服务平台系统课程成绩模块中相应课程考核方式、级制、课程成绩比例等的设置。现就相关工作进行如下通知:

一、新增课程,完善系统中课程成绩模块相关数据

   步骤1:各教研室参照《浙江中医药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浙中医大发〔2018〕141 号)、《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浙中医大滨院发〔2018〕71号)文件,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将需要完善的课程成绩模块相关数据填写入《2022-2023-1学期课程成绩模块数据完善汇总表》(简称汇总表,见附件1),具体填写要求已在表中具体说明。

   步骤2:各教研室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将汇总表纸质稿(一式一份)签字后交给教科办,电子稿发送至275284039@qq.com。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成绩比例分项、成绩比例分项级制由李让老师完成系统设置(操作说明见附件2)。

二、教学大纲调整,调整系统中课程成绩模块相关数据

   因教学大纲调整,需要调整学教一体化教学服务平台系统中相应课程的考核方式、级制、课程成绩比例等模块的相关数据的,请填写《课程成绩模块设置调整单》(见附件3),所在教研室负责人盖章后纸质表提交至教科办。

三、如有疑问,请与教科办联系。

   联系人:李让,联系电话:61768516,邮箱275284039@qq.com

   数据填报与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4日(周四)16:00

附件1:2022-2023-1学期课程成绩模块数据完善汇总表.xlsx

附件2:学教一体化教学服务平台课程成绩模块设置操作说明(教学秘书版本).doc

附件3:课程成绩模块设置调整单.docx

附件4:浙中医大发〔2018〕141号_关于印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5:浙中医大滨院发〔2018〕71号_滨江学院关于印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教学科研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


  • 附件【附件1:2022-2023-1学期课程成绩模块数据完善汇总表.xlsx】已下载
  • 附件【附件3:课程成绩模块设置调整单.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2:学教一体化教学服务平台课程成绩模块设置操作说明(教学秘书版本).doc】已下载
  • 附件【附件4:浙中医大发〔2018〕141号_关于印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doc】已下载
  • 附件【附件5:浙中医大滨院发〔2018〕71号_滨江学院关于印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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