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精神,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启动2022年度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校企合作 双百计划”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展我校“校企合作 双百计划”(以下简称“双百计划”)典型案例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双百计划”典型案例推选旨在为高校和企业搭建合作桥梁,构建对话交流平台,形成校企双走访交流机制。遴选一批产教融合示范基地,树立一批产教融合典型案例,宣传一批产教深度融合重点项目,推动建立一批产教融合共同体,形成示范辐射带动效应。
二、申报条件
申报高校应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部署和要求,在校企合作方面拥有良好基础。报送的典型案例应在服务国家战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具有代表性、知名度与影响力,有一定的推广借鉴意义。
1.在产教融合方面勇于探索,具有良好的校企合作基础,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机制完备,有成效、有特色,与企业开展合作两年及以上;
2.对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有较强的意愿和明确的合作方向。
三、申报流程
1.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填写申报书(详见附件1,按照“申报单位+案例名称”命名)。1个申报单位可与不同合作单位申报多项不同案例(案例名称不能重复)。申报单位只能为1家,合作单位不能超过2家(含2家)。1个案例有1位负责人,最多有6位申报团队成员(含负责人),
2.推荐专家。学院结合工作情况,推荐不超过2名相关专家申请加入专家库,填写专家推荐表(详见附件2,按照“单位+姓名”命名)。经审核入围专家库的专家主要工作职责:
(1)对案例申报单位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2)参与通讯推选工作;
(3)参与双走访考察工作,协助推选典型案例;
(4)参与路演点评,案例研讨工作;
(5)参与典型案例专刊精选、编辑、出版等工作;
(6)参与课题推荐工作。
四、案例建设与管理
2022年度“双百计划”典型案例按照项目化建设与管理。
1.案例自批准之日起,建设周期一般为1年,特殊情况可向学会申请延期,申请延期最多不得超过2次,一次最多不得超过3个月。
2.案例在立项6个月后组织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工作由项目牵头单位统一组织。
3.案例验收按照实践型和理论型两种方式选择其一验收,按照两种不同的类型设置不同的标准进行验收。
实践型:满足以下任意2项成果。
(1)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经验被其他3所(含)以上高校或企业借鉴推广;
(2)在中国高等教育博览会(以下简称高博会)现场进行展示推广1次;
(3)有关经验成果被有关决策部门采纳或领导批示;
(4)研究报告。
理论型:满足以下任意1项成果。
(1)与案例内容直接相关的论文;
(2)与案例内容直接相关的著作。
4.论文、著作、采纳与批示、研究报告等应标注案例信息和统一的编号。
5.案例验收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对案例验收为不合格的项目,予以通报并直接取消案例承担单位的下一次申请资格。
6.案例建设与管理相关经费一般由校企双方共同承担,鼓励企业主动承担相关经费。经费管理办法参照国家、地方、有关单位教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时间安排
2022年10月11日—12月8日,学院案例申报;
2022年12月8日—12月15日,教务处结合学院申报情况择优向高教学会推荐;
(二)其他说明
2022年,“双百计划”典型案例的冠名由中国高等教育博览会升级成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并被列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的重要项目。学会拟在“202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设置“校企合作 双百计划”专项课题,鼓励典型案例开展课题研究,进一步凝练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经验,形成既有理论研究又有实践意义的原创研究成果。另学会已启动就业育人“共创行动”(高学会〔2022〕21号),鼓励典型案例以任务的形式在共创行动平台上发布,拟吸纳部分学校和优秀企业参与“共创行动”,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与产业对人才需求的契合度。
联系人:丁玮玮,0571-86613733,532237044@qq.com。
附件: 1.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校企合作 双百计划”典型案例申报书.doc
2.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校企合作 双百计划”专家推荐表.doc
3.就业育人“共创行动”简介.doc
4.关于启动2022年度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校企合作 双百计划”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