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各位老师:
为确保2022级之前(含2022级)所有年级学生的课程成绩模块信息设置准确齐全,信息无遗漏,现启动学教一体化教学服务平台课程成绩模块信息完善与确认工作。现就有关具体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课程成绩模块信息的完善工作
因教学计划微调、课程新增等原因,需要对学教一体化教学服务平台中相关课程的成绩考核方式、总评成绩级制、成绩项目比例等信息进行完善。
操作步骤1:各教研室参照《浙江中医药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浙中医大发〔2018〕141 号)、《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浙中医大滨院发〔2018〕71号)文件,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将相关数据填写入《课程成绩模块数据完善汇总表》(见附件1),具体填写要求已在表中具体说明。
操作步骤2:各教研室将填写完整、确认无误后的附件1提交至教科办,经审核通过后,由教科办完成课程成绩项目比例、项目比例计分机制的系统设置操作。
二、对已完备的课程成绩模块信息的确认工作
请各教研室核对《课程成绩模块数据确认汇总表》(见附件3)。在核对过程中若发现课程成绩模块信息错误的,请填写《课程成绩模块设置调整单》(见附件4),所在教研室主任确认签字后交至教科办,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纸质表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科,经审核无误后由教务处进行信息维护。为确保系统数据稳定运行,从2023年9月起,原则上不再对2022级之前(含2022级)课程成绩模块信息进行调整。
数据填报与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6日(周六)上午10:00。
附件1:课程成绩模块数据完善汇总表
附件2:学教一体化教学服务平台课程成绩模块设置操作说明(教学秘书版本)
附件3:课程成绩模块数据确认汇总表
附件4:课程成绩模块信息设置调整单
附件5:浙中医大发〔2018〕141号_关于印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6:浙中医大滨院发〔2018〕71号_滨江学院关于印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学科研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
课程成绩模块信息设置附件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