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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建设及2021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0 20:11:25    作者:    点击率:   

各位老师:

为深化实验教学改革,加强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推进“虚仿2.0”建设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建设及2021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作

(一)建设原则

1.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实验教学理念,重点解决真实实验课程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环境,以及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根据“能实不虚、虚实结合、相互补充”的原则,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研发原理准确、内容紧凑、时长合理、难度适宜,具有一定知识产权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

2.重点推进应用虚拟现实(VR/AR)技术的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建设。

(二)建设类别

1.改善课程:在已建设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基础上,结合虚拟现实技术进行课程优化与升级。

2.新建课程:根据教学需要,新建设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择优立项校级。

(三)建设要求

1.应是学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实验教学培养目标,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不少于2个课时,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有效的实验教学课程。

2.仿真设计要体现客观结构、功能及其运动规律,应着力于还原真实实验的教学要求、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

3.应为包含多门课程原理、方法和技术,培养学生融会贯通专业课程、应用相关知识通过自主设计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综合设计型实验及以学科或行业发展前沿问题为选题,以学生自主设计为基本要求,引导学生洞悉、探索学科前沿,不断激发学生创新兴趣的研究探索型实验。

4.除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类课程可以为体验式设计外,其余应能够根据学生不同的实验操作或者不同的探究行为产生反馈,保证实验结果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不少于10步。

5.应基于具有开发、修改、传播、售卖等授权的软件或完全自主研发的软件进行开发,拒绝使用基于有使用范围限制的免费版或盗版软件开发的课程申报。课程的教学设计须具有原创性,学校对课程单独享有或者与合作开发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享有软件著作权(共享权自申报之日起5年以上)。鼓励学校享有独立软件著作权,以便于持续在线开放共享与升级维护。

6.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该实验,且保持连接畅通;应确保在承诺并发数以内的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二、验收工作

(一)验收对象

2021年度立项建设的所有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要求

1.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对课程建设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填写验收报告。

2.为保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建设质量,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验收工作,确保各项目按要求高质量完成。

三、工作安排

1.学院审查。课程负责人提交申报书或验收报告,学院对申报及验收的课程进行初步审查。

2.学校评审。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建设课程需现场汇报,验收课程需现场演示并汇报。具体时间根据情况提前通知。

四、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请于2023526日前将建设课程汇总表(附件2)及申报书(附件3、附件4)电子版交教科办

2.验收材料:请于2023年5月26日前将验收汇总表(附件5)、各项目验收报告(附件6)及建设成果附件(论文、专利、软硬件系统等建设成果,请提供成果详细目录及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35233837@qq.com邮件命名格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建设/验收+姓名”


                                        教学科研办公室

                                      202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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