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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2 16:00:08    作者:    点击率:   

各位老师:

目前,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尚未正式发布2024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申报通知。根据往年时间安排,正式通知发布后,预留给老师和学院提交申报书和开展评审及形式审查工作的时间非常有限因此,为提高学院申报质量,学院拟开展2024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预申报工作。预申报阶段未提交的老师,逾期不再接受申报申请。

一、推荐方式及流程

根据省基金办近期召开的申报单位座谈会精神,预计学校2024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限额总数较上年度将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1.推荐方式

为更好发挥学院主体作用,提升项目的申报质量,学校将一定比例的基金重点和基金探索项目(不含实验动物)的限额数分配至各学院,由学院直推上报。同时,各学院以学校下达给学院参加全校评审的限额数为上限,推荐项目参加全校评审。公益项目中的实验动物项目单独下达限额,不纳入学院直推范畴,一并纳入全校评审,依据我校实验动物项目限额数评选出推荐项目。

基金重大项目、联合基金、杰青项目不纳入限额申报。

具体各学院直推和参加全校评审的限额数待省基金办正式发布申报通知、核定学校限额总数后另行通知。请各学院及早谋划,督促申请人尽早准备好申报材料(正文撰写提纲请参考上年模板,见附件1),做好限额项目的遴选、排序工作。探索公益项目的40周岁以下申请人比例一般不少于50%。

2. 校内申报及推荐流程


二、申请人限项规定及形式审查

预计2024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申报的项目类型和申请人申报限项规定与2023年度基本相同(届时以基金办正式通知为准)。请拟申报老师根据《省基础公益项目类型及限项规定》做好形式审查自查工作。

申请人需要恪守科研诚信底线,杜绝弄虚作假、多头或重复申报等科研诚信问题。省基础公益项目通讯评审期间,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同步开展相似度审查(包括但不限于省科技系统已立项申请书及结题材料),相似度30%以上的取消申报资格,按形式审查不通过处理。提醒同一研究团队的科研人员注意避免研究基础撰写的高度相似性。

三、其它事项

1.机关人员纳入其学科归属所在学院统一申报。

2.学校将限制申请人多头申报限额推荐的省级科技计划(尖兵领雁、省基础公益、软科学项目),请项目申请人合理规划本年度申报省级科技项目的类别。

3.获得推荐的申请人须按照学院报送的申报汇总表中的项目类型进行申报,不可擅自更改申报类型。

4.如获得推荐的项目在正式申报前因故无法申报或放弃申报的,直推名额由学校收回,由学校择优递补。

四、学院预申报及专家论证安排

1.初稿提交:截止到2023年6月21日17时

课题申请人将申请书正文(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发送至邮箱:835233837@qq.com,邮件命名“2024年浙江省基础公益项目申报+姓名”。

2.学院邀请专家论证:2023年6月30日前

3.论证修改:2023年7月12日前

申请人可参考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对申报内容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在截止日期前报送至835233837@qq.com。

4.上报学校科研部:根据正式发布的2024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申报通知及学院限额数(另行通知),学院依据专家论证意见进行遴选、公示,推荐至科研部。

提醒:预申报阶段未提交的老师,逾期不再接受申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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