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省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行动,打造中医药科创高地,根据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任务与《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2024年度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4年度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分为四类,具体如下。
(一)局省共建中医药现代化研究计划。
1.重大项目。围绕我省中医药临床、科研和产业重大需求,组织开展全链条重大科研攻关,增强原始创新能力,预期能取得国内领先水平的标志性成果,促进中医药领域跨越式发展、引领行业变革。前期经单位征集、专家遴选、国家审定,编制了项目申报指南,具体见附件。
2.重点项目。在中医药重大疾病、优势病种、优势环节、中西医结合等领域,开展高质量科学研究与应用,产出一批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中医药新技术、新方案、新成果,用现代科学解释中医药,不支持纯基础研究。
(二)中医药临床研究计划。
以提高防病治病能力为目的,支持各类卫技人员利用中医药或中西医结合的方法手段开展临床研究。鼓励县域单位申报开展慢性病、传染病、中医特色病种和常见多发病应用研究,支持中医药特色技术与适宜技术推广应用研究。
(三)中医药健康服务研究计划。
开展健康浙江背景下的中医药健康服务研究,加快中医药健康服务政策供给,重点支持中医药名院、名医、名科建设与评价指标研究,数字化标准与中医药产品研发,中西医协同与“三医联动”模式研究,“浙派中医”学术思想传承研究。
(四)青年人才支持计划。
以培养中医医院青年人才现代科学创新素质和创新能力为目的,主要面向35周岁以下具备较好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项目选题除具备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外,应体现人才培养特性,具备较好工作基础。
二、申报时间
2023年6月10日开始申报,学院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日上午11时,逾期未上报的不予受理。提醒所有申请人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有过一次正常提交记录,否则无法申报。
由于局省共建中医药现代化研究计划实行限额申报,请申请人于6月18日提前报送局省共建申报意向至学院,并6月24日前将申报书、可行性报告(系统导出电子版)及《局省共建中医药现代化研究计划项目拟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excel电子版发送至835233837@qq.com,逾期视为放弃申报。如全校拟申报项目数超过限额,学校将组织项目评审,有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三、申报程序
(一)网络申报。项目申请人通过https://zycc.wsjkw.zj.gov.cn,进入“中医药传承创新平台”进行在线申报。上传申报书时,系统将对申报的研究内容和历年立项项目和研究成果进行检索比对,杜绝相似度高的低水平重复研究。
(二)学院形式审查及汇总。各学院按要求对申请人的资质条件和申报项目情况进行审核,做好形式审查工作。因浙江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平台未设置二级管理账号,各学院无需在系统中点击审核上报,请申请人将系统中导出的PDF申报书及PDF水印版可行性报告、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等材料于2023年7月5日17时前发送至835233837@qq.com。项目申报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汇总上报,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三)学校审核。科研部以学院盖章的汇总表为依据审核上报项目,未在学院申报汇总表中的项目不予受理。
四、名额分配
局省共建中医药现代化研究计划采取限额申报方式,学校限额为4项,其中重大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已推荐列入局省共建中医药防治新冠应急专项、智能中医诊疗设备研发的项目,不占名额。其他申报类别项目可自主申报、不设限额。
五、申报要求
请项目申请人严格按照申报要求认真进行填报,申报的项目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3年6月10日后出生),局省共建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含在读),青年人才支持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10日后出生)。
(二)项目负责人应遵守科研诚信有关规定。申报项目科研标书重复率高于30%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项目涉及人体研究须提供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报告。
项目涉及人体研究须提供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报告,医学伦理审查请各学院收齐后统一办理,于7月3日17时前将各项目《医学伦理审查表》(见附件4,1式2份)及《学院申请项目伦理审查汇总表》(见附件5,1式1份)的电子版和纸质交至2A314。逾期不予办理。
(四)涉及动物的研究须提供动物资格证明(校动物实验研究中心可在线开具,开具说明可见https://alrc.zcmu.edu.cn/article/view-10542.html),且项目组成员须持有《医学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培训合格证书》(系统要求上传)。
(五)所有项目均需上传可行性报告、科研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研究条件证明。
请申请人于7月3日17时前将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的纸质《科研诚信承诺书》(模板见系统,1式1份)交至2A314,统一办理校学术委员会盖章流程。逾期不候。
(六)获得推荐的局省共建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项目还应提供纸质申报书和可行性报告(一式20份)。
(七)每位申请人限报1项,参加不超过1项。申请人已有在研项目1项及以上(新冠应急科研攻关项目除外),或近2年有撤题结题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