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院新闻 / 通知通告 / 正文

关于开展浙江中医药大学首批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9 14:25:40    作者:    点击率:   

各学院:

为更好地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专业优势,加快推进“四新”背景下学科专业的交叉融合,推动学校人才培养创新改革,促进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首批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一)微专业是围绕某个特定领域、研究方向或核心素养,构建微型核心课程体系。通过灵活、系统的培养,使学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提高学生知识结构的复合性,提升与社会需求的匹配度。

(二)微专业建设实行项目制,经学校评审立项后正式开设。首批立项的微专业将在2023-2024学年开设,由微专业团队负责宣传、招生遴选和人才培养。

(三)微专业学制一般设置为1年,开设46门课程,总学分原则上控制在1215学分,每门课程原则上为23学分。

(四)微专业采取单独编班授课教学方式,原则上15人以上方可开班。除实践类课程外,鼓励采用线上、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进行教学,包括在线自主学习、课堂互动、实践实训等教学方式。

(五)首批微专业面向本校学生为主,学生自愿报名,由微专业所在学院负责按照培养方案开展培养工作。学校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学好本专业课程的同时,根据兴趣修读微专业。

(六)微专业证书为非学历证书,且不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学生完成微专业课程学习,达到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学分修满后获得学校颁发的微专业证书。学生修读微专业不收取费用。

(七)微专业教育是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遵循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相关管理规定。

二、申报范围

微专业申报须符合以下情况之一:

(一)满足新医科、新工科、新文科、新农科相关专业创新人才培养需要;

(二)正在或未来向各行业领域渗透的新兴技术;

(三)符合国家战略、经济社会发展;

(四)围绕某个学科前沿或学科交叉的研究方向;

(五)培养学生某一方面的核心素养或能力。

三、申报要求

申报微专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微专业建设应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

(二)牵头单位基于现有优势学科专业申报微专业。微专业依托学校优势特色学科或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特色鲜明,培养目标明确,课程体系合理且能够支撑专业培养目标。

(三)微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教学和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统筹负责微专业规划和建设。教学团队结构合理,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组建微专业教学团队,鼓励学院联合行业专家参与微专业建设,促进学科专业的交叉融合。

四、管理与建设

(一)微专业建设实行项目制,以负责人所在学院为建设主体,项目负责人和所在学院负责微专业申报、培养方案制订、招生和录取、日常教学运行和管理、教学档案管理、成绩管理及证书发放资格审核等;教务处统筹协调,组织微专业申报与评审、教学质量监控、证书印制发放等。

(二)微专业申请获得立项后,学校为每个微专业支持经费开展微专业建设。

(三)学校采取同一标准认定微专业所有课程的教学工作量,并根据学校统一标准发放课时费用。

五、材料提交

请各申报单位在开展需求调研和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积极申报微专业建设项目,于2023626日(周一)前将《浙江中医药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微专业培养方案三份材料提交2A314,电子版材料发送至835233837@qq.com。


浙江中医药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附件材料.zip

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

附件2: 浙江中医药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3:浙江中医药大学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 附件【浙江中医药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附件材料.zip】已下载
  • 浙江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
    院办电话:0571-86613687 邮政编码:311402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高科路浙江中医药大学富春校区
    Copyright @1959-2017 浙江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