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强我省技术创新、智能制造、人工智能、冠军型专精特新企业和质量品牌标准知识产权等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专业人才在决策咨询、政策制订、项目论证、评估验收等方面的服务推动作用,现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开展全省技术创新领域专家库征集工作,以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技术创新领域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条件
入库专家分为技术专家、管理专家2种类型。入库专家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政治品质,诚实守信。热爱科技事业,崇尚实业强国;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无不良科研诚信及社会信用记录,客观公正,作风严谨。
2.业务能力强。在所属产业(学科)领域成绩突出,熟悉相关领域方向发展状况,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或丰富项目管理经验。
3.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或特别紧缺行业(学科)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专业条件
1.技术专家。高校院所及事业单位的技术专家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或新兴领域副高级职称;企业技术专家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且具备国家级技术创新载体的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海外相应专业领域从业经历的省部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
2.管理专家(含经济、财务专家)。公共决策咨询和政策研究领域具有一定成果和较高知名度的专家学者;具有丰富的创新管理、项目管理、企业管理等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高校院所及事业单位经济研究、产业研究、管理创新等领域专家,或市级以上社会团体负责人(或秘书长),或国家级技术创新载体所在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经济、财务专家应熟悉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
(三)行业说明
根据“浙企智造在线”系统填报提示,学校专家可能涉及的制造业行业主要包括医药制造业、生物药品制品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等制造业行业,细分行业包括但不限于:
1.医药制造业: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生产;
2.生物药品制品制造:卫生材科及医药用品制造、药用辅科及包装材料;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
3.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口腔科用设备及器具制造、医疗实验室及医用消毒设备和器具制造、医疗、外科及兽医用器械制造、机械治疗及病房护理设备制造、康复辅具制造、其他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
二、入库办法和流程
(一)推荐方式
征集工作采取“自愿申报、单位推荐、审核入库”的方式开展。申请人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后,通过学校推荐报送,学校可推荐人数不超过10人。
(二)校内申请及遴选
请申请人填写《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由所在学院(部门)对推荐表填报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后,于8月4日(周五)下午17时前将《专家推荐表》(word电子版,须申请人签字)和《学院(部门)汇总表》(见附件2,word电子版)报送至835233837@qq.com。如各学院(部门)报送的拟申报专家人数超过限额10人,学校将根据省经信厅专家库征集要求及申请人填写的《专家推荐表》进行遴选,请申请人务必认真、如实填写。
(三)系统报送方式
如申请人获得学校推荐资格,须于8月31日前,通过“浙企智造在线”(https://xzz.jxt.zj.gov.cn)点击“专家入驻”登入系统,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入驻信息,同时上传《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系统上传版本须经本人签字、学校盖章),具体步骤请参考《技术创新专家申报操作手册》(见附件3)。请根据技术创新专家库系统的提示如实填写专家相关信息,保证信息真实、完整、有效。
附件:
1.专家推荐表.docx
2.学院(部门)专家汇总表.doc
3.技术创新专家申报(操作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