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院新闻 / 通知通告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4 09:14:25    作者:    点击率:   

各位老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推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标准化条例》和《浙江省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规定,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开展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是为推动标准化与产业和社会事业深度融合,运用标准化理念和方法促进生产、经营、管理或服务等活动规范有序开展,提升产品、服务和管理的质量效益。2023年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重点支持围绕三个“一号工程”、“十项重大工程”、共同富裕、“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开展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类项目申报。

二、经费支持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对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提供经费支持

三、相关要求

(一)紧扣需求,突出特色。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地区、本行业以及本单位标准化工作实际需要,广泛深入开展调研,积极鼓励需求清晰、特色鲜明的项目进行申报,明确项目建设的目标、内容、进度及保障措施。

(二)讲求成效,择优申报。各地各有关单位在申报项目时,应注重项目能产生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以及能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模式,优先支持具有一定标准化工作基础的单位和已完成市级标准化试点的项目申报。

(三)逐级推荐,严格把关。省级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直接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申报项目;各县(市、区)申报项目,应先征求所在地县(市、区)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由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报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汇总后报送;各设区市申报项目,应先征求所在地市级有关主管部门意见后,由市级市场监管局报送。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

受申报流程及截止时间限制,请各位需要申报的老师务必在1025日下午17前将申报意向报送2A314(请填写附件3,并于1030日下午17时前报送以下纸质版(个人签字)及电子版材料至2A314。请注意截止时间,逾期不候。

1. 2023年度浙江省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表(附件2,此模板仅用于校内申报及评审,正式报送版须在浙江标准在线系统中填写并导出);

2. 2023年度浙江省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3. 申请人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请将文件整理重命名后打包压缩)。

科研部将根据校内各单位申报及主管部门推荐情况,视情况进行校内评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根据项目所属领域不同,学校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材料需由相关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附件4)负责受理与初审,推荐并报送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如项目获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的,申报单位须通过“浙江标准在线”(http://bz.zjamr.zj.gov.cn)中“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模块—“试点示范项目—普通试点—立项申请”填报项目内容,并下载《试点项目申报表》盖章后上传系统,具体事宜及时间节点另行通知。


 附件:

附件1 浙江省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docx

附件2 2023 年度浙江省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3 2023年度浙江省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4 省级有关单位名单.docx


浙江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
院办电话:0571-86613687 邮政编码:311402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高科路浙江中医药大学富春校区
Copyright @1959-2017 浙江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