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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性实验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5 14:39:03    作者:    点击率:   

各位老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协同发展,推动科研成果和技术创新反哺人才培养,创新高校实验教学内容,深化实验教学改革,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创新性实验项目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遵循“注重创新创造、突出科教融汇、鼓励产教融合”的原则,将科研成果和产业企业的新观点、新技术、新方法、新项目及时融入实验教学,增强教学内容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为加快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提供有力支撑。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创新性实验项目可源于:
  1.教师的科研成果,重点支持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科研成果转化的实验项目;
  2.教师的论著或专利,重点支持具有专业学术特色的论著和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或软件转化的实验项目;
  3.产业企业的真实项目,重点支持代表技术前沿并具有推广价值的产业企业真实项目转化的实验项目。
  (二)申报资格
  以团队形式联合申报,项目负责人应是学校在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具有高尚的师德师风、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
  (三)申报条件
  各单位限申报3项,并参照《浙江中医药大学创新性实验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见附件1)开展本单位的遴选推荐工作,把好申报项目的政治关、学术关和质量关。
三、申报名额及程序
  (一)指标限额
  校级创新性实验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予以资金补助3万元/项,一般项目予以资金补助0.5万元/项,具体立项数量及资助额度将结合实际申报情况,经专家评审后综合确定。
  (二)材料报送
  请 2025年8月8日前,将推荐项目的申报书(见附件 2)电子材料(word版本和pdf版本)、推荐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材料报送864949001@qq.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管理
  创新性实验项目申报提交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通过评审的项目予以正式立项,项目建设周期为 2 年。
  项目负责人需按计划持续推进各项工作,学校将在项目中期组织专项检查,届时负责人需就项目建设进展、阶段性成果及实施成效进行全面汇报。项目结题需满足实验项目实际运行不少于 2 个学期的条件,且需呈现良好的实验效果,通过成果验收后方可完成结题流程。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汤雨薇
  电子邮箱:864949001@qq.com



  • 附件【附件1 浙江中医药大学创新性实验项目评审指标.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2 浙江中医药大学创新性实验项目申报书.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3-浙江中医药大学创新性实验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已下载
  • 浙江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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