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表和研究方案需在右上角注明版本号(研究实际开展的时间),格式XXXX年XX月XX日
备注:伦理申请时间需早于版本号(研究实际开展的时间)!
伦理审查工作已全面上线,申请人可通过科研系统中的“伦理管理”模块提交申请。申请表需加盖学院公章后上传。
浙江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院办电话:0571-86613687 邮政编码:311402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高科路浙江中医药大学富春校区Copyright @1959-2017 浙江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