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持续提升,学校在常规教学学术研究项目基础上,设立“教学技能精进专项”“AI教学发展师专项”“临床教学提质专项”三类教学学术研究专项,各类专项分设一般项目和重大招标项目。现组织开展相关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及申报范围
(一)教学技能精进专项
1.申报对象。面向曾获浙江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或浙江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教师。
2.选题要求。申报者及其团队成员通过开展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系统培训、实践应用与成果展示,提升教学实践力、数智胜任力、跨界融合力、教学研究力和教学领导力,推动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形成可示范推广的教学创新成果。
(二)AI教学发展师专项
1.申报对象。面向全校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申报者应具有稳定的课程教学任务,并具备一定的数智化教学基础,能利用AI开展教学创新与应用推广。
2.选题要求。申报者及其团队成员通过开展AI赋能课堂教学的系统培训、教学实践与示范推广,提升AI教学应用能力与教学创新能力,推动AI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实现课堂教学的数字化转型,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AI教学创新成果。
(三)临床教学提质专项
1.申报对象。面向承担临床医学本科专业核心课程(以当时正在实施的人才培养方案为准)教学任务的全校教师。申报者应具有稳定的临床医学本科专业核心课程教学任务,并具备开展课堂教学示范能力。
2.选题要求。申报者及其团队成员聚焦课堂教学质量提升,围绕教学设计、教学组织、课堂互动与教学评价等关键教学环节开展培养与实践,推动医学类本科专业核心课程教学质量标准化建设与示范推广。
二、目标任务
(一)教学技能精进专项
1.申报者和团队成员开展教学创新实践,形成可推广的智慧课程、教学改革案例或AI教学应用工具等成果至少1项,其中重大招标项目要求成果至少2项;
2.符合参赛条件的申报者获校级及以上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或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奖至少1项;
3.对入围省级及以上教学竞赛的非本团队校内教师开展指导至少3次。
(二)AI教学发展师专项
1.申报者和团队成员开展教学创新实践,形成可推广的智慧课程、教学改革案例或AI教学应用工具等成果至少2项,并作为主讲专家在全校开展线下推广示范至少1次,其中重大招标项目要求成果至少3项;
2.符合参赛条件的申报者获校级及以上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或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奖至少1项;
3.对入围省级及以上教学竞赛的非本团队校内教师开展指导至少2次。
(三)临床教学提质专项
1.申报者及其团队以一门临床医学本科专业核心课程(以当时正在实施的人才培养方案为准)为基础,形成并提交连续性、系统化课程教学设计及其配套教学课件(PPT)至少16学时,其中重大招标项目要求至少32学时,提交的材料要求具备较高教学适用性和课堂使用价值的;
2.申报者及其团队需录制相应课程的课堂教学实录至少2学时,用于校内观摩示范;
3.申报者及其团队需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相应课程的课堂教学示范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
三、申报办法
(一)各项目申报者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学学术研究项目(专项)申请表》(附件1,请以“学院/部门+专项类别(三个类别中选一)+姓名”方式命名)及申报汇总表(附件2),报所在单位审核。各单位应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确保申报项目及申请人符合申报条件,并签署推荐意见后统一报送。
(二)申报限项要求:主持教学学术研究项目存在逾期未结题情况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教学技能精进专项、AI教学发展师专项或临床教学提质专项。每位教师最多参与3个项目,每个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
(三)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每个专项择优遴选立项重大招标项目不超过3项,一般项目不超过7项,重大招标项目需在网评结束后择优进行差额答辩。
(四)立项的重大招标项目视同八类项目,一般项目视同九类项目。
(五)立项的重大招标项目资助经费2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项,经费由学校设立专项卡,立项后拨付50%至项目负责人,中期检查后再拨付剩余50%经费。对中期考核不合格的项目,停止项目建设支持,不再下拨剩余经费。项目研究成果(须标注课题号)如在SCI、SSCI、EI、MEDLINE 和 A&HCI收录的外文学术期刊及学校最新版《国内教育教学类期刊名录》C类及以上期刊发表相关论文,可额外报销版面费最高3500元。
四、结题要求
(一)结题时需提交一份结题验收报告(附件3)、一份研究总结报告及相应的支撑材料。
(二)重大招标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结题验收合格者,项目负责人将作为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师教学发展师进行聘用和管理;确需延期的,项目负责人须填写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4),说明延期原因并注明延期时间,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如项目逾期被清理,将暂停该项目负责人教学学术研究项目申请资格2年。
五、其他事项
申请人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学学术研究项目(专项)申请表》(附件1),并将申请书word版和申报汇总表(附件2,excel)统一发送至邮箱1425480601@qq.com。截止时间:2026年6月22日16点。
联系人:教科办汤雨薇
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学学术研究项目(专项)申请表
附件2: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学学术研究项目(专项)申报汇总表
附件3: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学学术研究项目(专项)结题验收报告
附件4: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学学术研究项目(专项)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