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先行省建设,打造中医药科创高地,根据《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科技共建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示范区科技共建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2027年度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7年度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分为二类,具体如下。
(一)示范区科技共建项目。
1.重大项目。围绕我省中医药发展重大需求,组织开展全链条重大科研攻关,增强原始创新能力,预期能取得国内领先水平的标志性成果,促进中医药领域跨越式发展、引领行业变革。前期经单位征集、专家遴选、国家审定,编制了项目申报指南,具体见附件。
2.重点项目。追踪国内外研究前沿,研究解决中医药关键问题,促进中医药临床学术发展和产业提质增效,重点支持研究方向:
(1)恶性肿瘤中西医协同增效临床研究;
(2)脑血管病后遗症中医康复技术研究;
(3)不孕症中医药防治临床研究;
(4)代谢综合征中医药防治临床研究;
(5)自身免疫性疾病中医药防治临床研究;
(6)老年性疾病中医药诊治临床研究;
(7)儿童常见疾病中医药诊治临床研究;
(8)精神疾病中医药诊治临床研究;
(9)道地药材品质控制关键技术研究;
(10)中药新药研发或中药材为原料的健康产品开发;
(11)名老中医辅助诊疗智能体研发与应用;
(12)浙派中医古籍挖掘和出版。
3.青年科学家项目。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开展原创性研究,培养成为中医药或中西医结合领军人才,申请人需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并且在学术上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重点支持研究方向:
(1)中医证候客观化指标研究与应用;
(2)“炎癌转化”中医药防治研究;
(3)重点病种中医药或中西医结合诊疗技术研究;
(4)中医非药物疗法调控效应机制研究;
(5)传统特色炮制方法的现代工艺研究;
(6)中药毒性控制技术及机制研究;
(7)中药合成生物学研究和应用;
(8)人工智能在中医药领域的研究与应用。
(二)面上项目。
1.中医药临床研究计划项目。以提高防病治病能力为目的,支持各类卫技人员利用中医药或中西医结合等方法手段开展临床研究。重点支持研究方向:
(1)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药诊治研究;
(2)中医康复临床实用技术和方法研究;
(3)名老中医学术经验应用研究;
(4)“浙产中药”临床疗效评价研究。
2.中医药健康服务研究计划项目。以加快中医药健康服务政策供给为目的,支持各类卫技人员运用社会学、管理学等理论和方法开展健康浙江背景下的中医药政策研究。重点支持研究方向:
(1)中医药发展评价指标研究;
(2)中医医院运营管理模式研究;
(3)中医药人才培养方式创新研究;
(4)中医药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机制研究;
(5)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研究;
(6)中医药相关数据库建设;
(7)中医古籍文献数智化整理和利用;
(8)中医药标准制(修)订。
二、申报限额及报送安排
省卫健委对学校申报2027年度示范区科技共建项目、面上项目均下达了申报限额数。学校对各学院申报数不作限额要求。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一)示范区科技共建项目
1.重大重点项目。学校限额10项,其中重大项目不得超过3项。
2.青年科学家项目。仅限国家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省中医药重点学科、省市共建中医药重点学科、省中医药创新团队、省临床创新团队(不含培育团队)、省中医优势专科联盟牵头单位青年成员申报,鼓励团队合作,协同攻关,每个学科(团队、专科联盟)限报1项。
请申请人于7月8日16时前报送示范区科技共建项目拟申报汇总表(附件2)至邮箱,并于7月12日上午11时前将各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请统一命名:重大/重点-项目名称-学院-姓名-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及《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excel电子版和)发送至rwky@zcmu.edu.cn。
(二)面上项目。请申请人于7月10日上午11时前将申报书、可行性报告(请统一命名:中医药临床/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名称-学院-姓名-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及《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学院将根据推荐顺序进行排序后报送)(excel电子版)发送至rwky@zcmu.edu.cn。
如全校拟申报示范区科技共建项目/面上项目数超过学校限额数,学校将择优推荐。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项目申报系统正式递交时间:7月30日(周二)上午11时前。各项目负责人须于截止日期前在系统内递交申请书至学校。逾期未在系统递交的,视为放弃推荐资格并放弃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网络申报。项目申请人通过https://zycc.wsjkw.zj.gov.cn进行在线申报。上传申报书时,省卫健委对申报的研究内容和历年立项项目和研究成果进行检索比对,并联合省科技主管部门进行查重,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
特别提醒,可行性报告模板请申请人于系统自行下载,请注意不同类别项目的模板均不相同,请注意使用和项目申报类别相对应的可行性报告模板。因项目申报系统查重原因,可行性报告最多能上传替换3次,建议申请人填报系统时谨慎替换,避免形式审查发现问题却因替换次数使用完毕而导致无法修改可行性报告的情况。建议申请人预留1-2次可行性报告的替换次数至获得学校推荐资格、正式报送之时。
(二)学院形式审查及汇总。各学院按要求对申请人的资质条件和申报项目情况进行审核,做好形式审查工作(形审要点另行通知)。如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申请人正式提交的申请书及可行性报告内容较此前形审版本有所变动,申请人请务必再次递交终稿至学院形式审查,通过学院形式审查后方可报送至学校。
学院形审方式:因浙江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平台未设置学院二级管理账号,各学院无需在系统中点击审核上报。各学院结合项目申报通知,根据申请人系统中导出的PDF申报书及可行性报告等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再报送本学院申报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汇总上报,未在学院申报汇总表中的项目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对于因学院形式审查问题导致的拟推荐项目实际不具有申报资格而造成无法申报的或是个人因故放弃申报的,推荐资格由学校收回统筹。
(三)学校评审和审核。科研部以学院盖章的汇总表为依据,对其中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项目进行审核并上报省卫健委。
四、申报要求
请项目申请人严格按照申报要求认真进行填报,申报的项目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项目申报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本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医学院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能为完成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保障,其中牵头单位须为省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三级医疗机构、高等医学院校、科研院所。
(二)申报示范区科技共建重大项目的牵头单位须联合3家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共同申报,申报示范区科技共建重点项目的牵头单位至少联合2家医疗卫生机构、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共同申报。
(三)申请人须为我省上述机构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6年5月31日后出生),示范区科技共建项目申请人须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青年科学家项目申请人男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5月3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3周岁(198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四)项目负责人应遵守科研诚信有关规定,项目涉及人体研究须提供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报告(科研系统——伦理管理模块,外网地址https://xkyglxt.zcmu.edu.cn/userAction!to_login.action),涉及动物的研究须提供动物资格证明,申报项目科研标书重复率高于30%的项目不予受理。
(五)涉及动物的研究须提供动物资格证明(校动物实验研究中心可在线开具,开具说明可见https://alrc.zcmu.edu.cn/article/view-10542.html),且项目组成员须持有《医学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培训合格证书》(系统要求上传)。
(六)所有项目均需上传可行性报告、科研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研究条件证明。
请申请人于7月8日上午11时前将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的纸质《科研诚信承诺书》(模板见系统,1式1份)交至教科办2A314,统一办理校学术委员会盖章流程。逾期不候。
(七)每位申请人牵头不超过1项,参加不超过1项。申请人已有在研项目1项、近3年有验收不通过或终止项目、近2年有结题项目、申报内容无中医药相关内容或不符合指南要求的,不予受理。
(八)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验收全年随时受理,请在研项目负责人及时办理验收,避免项目逾期并影响新年度项目申请。中管局后续将对逾期项目进行清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晓祺、徐静、朱小玲
电 话:0571-86613536、0571-86658091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部623室、616室
技术支持:秦希希,电话:1329581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