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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7 16:22:09    作者:    点击率:   


为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我校本科教育“十五五”发展规划、一流人才培养工程实施,遴选一批特色鲜明、受益面广,推广性强、应用价值高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开展建设并力争形成高水平、高质量的教学成果,现就学校2026年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2026年度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类型为校级重大招标项目和一般项目,主要面向全校教师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含党务系列)。

(二)本次申报拟立项校级重大招标项目15项左右,一般项目100项左右。校级重大招标项目以“揭榜挂帅”形式开展,负责人可自定不超过3项子项目,以校级一般项目立项。为专项推进相关工作,2026年重大招标项目设置了基层教学组织创新改革专项和临床教学基地专项,其中临床教学基地专项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三)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2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

二、选题及申报要求

(一)2026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原则上围绕《浙江中医药大学2026年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开展。

(二)目前正在主持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且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除外。每位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每位教师参与申报的项目总数不超过3个;每个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不含项目负责人)。

三、申报办法

(一)各负责人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2)后按学院(单位)要求提交至所在学院(单位)。

(二)校级重大招标项目不限额申报,学院推荐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审,择优立项;

校级一般项目由各学院组织申报,并按照《浙江中医药大学2026年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附件3)规定的名额择优向学校推荐。其他教学单位、机关和直属单位一般项目(包括一线教育教学管理人员项目)申报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申报和评审。

(三)每个学院可在规定推荐名额之外,另行推荐不超过2项“课程思政”“基层教学组织”教育教学改革一般项目,不占学院一般项目推荐名额,并在申报汇总表备注栏中注明“课程思政专项”“基层教学组织专项”。

四、项目经费

(一)校级重大招标项目资助经费为3万元/项,由学校设立专项经费卡。项目立项后拨付资助经费的5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剩余50%。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终止后续经费支持,不再拨付剩余建设经费。

(二)校级一般项目资助经费0.3万元/项,由各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资助。各申报单位须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一般项目资助承诺书》(附件4)。

五、其他事项

(一)每个立项项目应明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验收要求。项目所在单位应重视项目过程管理,加强指导、监督与反馈。

(二)校级重大招标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确需延期的,应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三)项目逾期未完成并被撤项或清理的,自撤项或清理之日起,暂停项目负责人申报各类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资格2年。

六、材料报送

(一)各申请人应报送以下材料:

1.《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

2.《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

3.申报一般项目的,还须提交《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一般项目资助承诺书》。

以上材料双面打印(汇总表仅报送电子版即可),一式一份,按要求签字后,报送至教科办2A314。

(二)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文件夹统一命名为“姓名+2026年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材料”发送至rwky@zcmu.edu.cn。

(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16:30,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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