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院新闻 / 通知通告 / 正文

关于评选首届浙江中医药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成长导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6 13:07:15    作者:    点击率:   

各位老师:

  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是促进新教师专业成长、尽早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效途径,也是学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一流师资引育工程,充分发挥指导教师“传、帮、带”作用,营造“青蓝相继,薪火相传”的生动局面,为我校一流大学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在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成立十周年之际,学校决定开展首届“优秀青年教师成长导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学校聘任的新教师指导老师或学院聘任的青年教师指导老师。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高尚的师德师风、优良的教风和敬业精神,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认真践行教书育人、服务育人和管理育人。

  (二)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副教授职称以上,潜心教学的一线教师;原则上校领导不参与评选。

  (三)认真履行导师职责,对新教师或青年教师进行全面指导(包括教学、科研、临床等方面),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成才,协助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指导青年教师科学规划个人职业生涯,尽快完成角色转换。

  (四)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言传身教,身正为范,引导青年教师热爱本职工作,牢固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培养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

  (五)指导青年教师成长成绩显著,青年教师成长迅速,在教学、科研、育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三、评选名额

  全校拟评选10名。每学院视教师规模可推荐1-2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一)推荐阶段(20224月下旬)

学院根据申报条件在院内组织民主推荐,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填写推荐表(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上报。

(二)评审阶段(20225月上旬)

  1.网络评选。候选人事迹在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展示,由学校教师进行网络点赞。

  2.专家评审。根据网络点赞情况、申报资料,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最后名单。

  3.公示。在学校校园网上公示3天。

(三)颁奖阶段(2022520日)

  在浙江中医药大学“2022教师教学发展十周年高峰论坛暨教育大会”上进行表彰。

五、材料申报

  学院高度重视评选活动,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做好选拔工作。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将材料于2022430日前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一式一份。

联系人:严春红 邮箱:yanch0322@qq.com

联系电话:61768516

附件1首届浙江中医药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成长导师”推荐名额.docx

附件2首届浙江中医药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成长导师”申报表.docx


                                    教学科研办公室

                                   2022426


  • 附件【附件1首届浙江中医药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成长导师”推荐名额.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2首届浙江中医药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成长导师”申报表.docx】已下载
  • 浙江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
    院办电话:0571-86613687 邮政编码:311402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高科路浙江中医药大学富春校区
    Copyright @1959-2017 浙江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