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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9 18:46:34    作者:    点击率:   

目前,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尚未正式发布2023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申报通知。根据省自然基金委员会近期召开的申报单位座谈会精神,全省2023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限额总数较上年将会有大幅度下降。现学校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的预申报工作,并附上2023年度申报预计变化要点(见附件1),通知如下:

1.学院推荐方案

为更好发挥学院主体作用,提升项目的申报质量,学校将一定比例的基金重点和探索项目(一般、青年、公益)限项数分配至各学院,由学院直推上报。同时,各学院以学校下达给学院参加全校评审的限项数为上限,推荐项目参加全校评审。我院限项数为4项。其中,直推限额申报数为2项,参与学校评审限额数为2项。

根据今年公益项目申报政策的变化,公益项目中的实验动物和分析测试项目各自下达限额,不纳入学院直推范畴,一并纳入全校评审,依据我校限项数评选出推荐项目。

省基金重大、联合、杰青项目不纳入限额申报,请等待科研部后续通知。

2.申报要求

1)申请探索青年项目的申请人须1987年1月1日(其中女性放宽到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从未主持过省级及以上在研项目。

2)申请探索青年项目数应不少于探索一般项目数,探索公益项目的40周岁以下申请比例应不少于50%。

3)基金重点项目的申请人中应有一定比例为40周岁以下的科研人员。

4)有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的学院应审核推荐一定比例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申请探索项目。

3.申报时间节点

1)学院内部评审:请项目申请人按照《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于2022年7月20日上午11时前将申报书+汇总表发送至835233837@qq.com,学院根据申报数量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逾期不接收。

2)上报科研部:学院进行项目评审后拟推荐的项目,请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于2022年7月24日上午11时前将申报书+汇总表发送至835233837@qq.com,由学院汇总后提交至学校科研部。

项目类别

报送材料

说明

基金重点、

探索项目

(学院直推)

申报汇总表excel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

1.学院直推和参加全校评审的申报汇总表中,申请探索青年项目数均应不少于探索一般项目数,探索公益项目的40周岁以下申请比例均应不少于50%。直推限项数小于10项的学院,可适当放宽上述要求。

2.基金重点项目的申请人中应有一定比例为40周岁以下的科研人员。

基金重点、

探索项目

(参加全校评审)

申报汇总表excel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及项目申请书电子版

实验动物、

分析测试

(全校评审)

申报汇总表excel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及项目申请书电子版。

正高职称在研人员不得申报实验动物和分析测试项目。

4.其他事项

1)机关人员纳入其学科归属所在学院统一申报。

2)医学部项目将重点支持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三个学科类别的项目申报。

3)学校将限制申请人多头申报限额推荐的省级科技计划,请项目申请人合理规划本年度申报省级科技项目的类别。


  • 附件【附件1 2023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申报预计变化要点.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2 2023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doc】已下载
  • 附件【附件3 XX学院2023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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