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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人文与管理学院院级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0 14:08:24    作者:    点击率:   


为了充分调动我院参与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我科研工作实力,促进学院学科人才发展现决定开展2023人文与管理学院院级课题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有较好的研究基础,预期成果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践性。项目应在研究周期内完成研究内容、提交论文或达成立项资助目标。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人文与管理学院在岗教职工。

(三)各项目均应通过申报、评议、审批的程序方可立项。

二、申报类别

院级项目

1.旨在支持和促进学院科研骨干开展科学研究充分发挥其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争取国家以上科研项目和获得高水平科研成果为培养目标。

2.资助有效申报2022年度国家级但未获立项的科研项目。

3.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资助经费0.8万元/项。

(二)院级重点项目

1.旨在打造和扶持一批科研业务能力突出的科研骨干,以争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和获得高质量科研成果为培养目标。

2.资助有效申报2022年度省部级及以上但未获立项的科研项目

3.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资助经费0.5万元/项。

院级一般项目

1.旨在对选题比较好的科研及教改课题提供前期研究经费,为申报省部级、厅局级项目奠定基础。

2.申报类别:1)配套资助项目(只资助,不立项):针对获立项但无经费资助学会项目、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立项日期需在2021年1月1日及之后,提供配套经费。2)立项并资助项目:结合我院专业学科领域,自拟选题,通过学院评审后予以立项。

3.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资助经费0.3万元/项。

三、院级项目科研工作量核算

计分项目

项目级别

类别及计分标准

立项

结题

院级项目

院级重大项目

4

4

院级重点项目

3

3

院级一般项目

2

2

注:1)仅对项目负责人计分,项目组成员不计分;2)计分原则:科研部已计分的项目学院不重复计分;3)本项目计分不纳入学院绩效分配范围

、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人应在项目中承担实质性的任务。

(二)项目申报人填写院级科研项目申请书,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内只能牵头负责1个项目其中院级一般项目原则上每人只资助一次。

(三)申报项目需经学院审核、推荐。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

1.近3年存在各级各类项目终止撤项者或研究内容不符合资助范围者;

2.项目研究内容已列入各级各类项目或已签订技术服务合同,重复申请者;

3.有学术不端行为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者。

(四)学院对申请标书进行形式审查。形审通过的项目由学院邀请院内外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过程遵循双盲原则,按照评审专家意见择优立项。拟资助项目经公示后,由党政联席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学院发文公布。

、经费管理

项目经费按照年度拨款,经费管理参照《浙江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浙中医大发〔2021〕28号)。根据不同的项目类别经费支出范围可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数据采集费等。项目负责人应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使用应严格按照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及财务部门的规定执行。项目结题后,结余经费原则上收回学院统筹。

、项目申报程序及管理

1.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102816,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提交要求:项目申请人需提交申报书(附件1)电子版+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835233837@qq.com(不接受其他发送方式以免遗漏注意电子版红色字体部分应匿名申报书申报类别+项目名称+姓名命名邮件标题“2022年院级课题+申报类别+姓名申请阶段暂时不需提交申请书纸质版(待立项后再提交)。其中,申报【院级一般配套资助项目】的申请人需在申报材料中附上立项文件。

3.申报书中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预期研究成果(注:发表的期刊论文等成果须标注“浙江中医药大学院级科研培育项目(资助,项目编号:××××”),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


1.院级重大项目申请表.doc 

2.院级重点项目申请表.doc 

3.院级一般申请书--配套资助项目(只资助,不立项).doc 

4.院级一般申请书-立项并资助项目.doc

附件.院级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 附件【3院级一般申请书--配套资助项目(只资助,不立项).doc】已下载
  • 附件【2.院级重点项目申请表.doc】已下载
  • 附件【4.院级一般申请书-立项并资助项目.doc】已下载
  • 附件【附件.院级课题申报汇总表.xls】已下载
  • 附件【1.院级重大项目申请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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