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深入推进“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的意见》等工作方案,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决定分批开展2023年度“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成果征集,具体如下:
1.正式编发的成果应标注“‘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研究成果”字样,成果包括:①入编《浙江社科要报》的;②调研报告、对策专报获省级党政领导、省人大政协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③理论文章或宣传通讯发表在省级以上主要报刊,或出版相关主题专著的;④调研报告、对策专报获相关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或所在市的市级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职能部门采纳运用的;⑤其他实现有效宣传或转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和实际成效的。
2.成果征集主要面向承担省社科规划2023年“社科赋能行动”专项课题预立项项目的专家(团队),以及2022年预立项项目中尚未获得课题正式立项的专家(团队)。其他专家(团队)如有符合要求的成果,也可参与征集。
3.成果征集于2023年8月和2024年1月两批进行。
4.申报材料包括:《“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成果登记表》《“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成果汇总表》(excel版)、相关成果证明(发表件、编发件、领导批示件、采纳应用证明等)的扫描件(PDF版)、成果原文Word稿(成果类型①可不必提交)。 省社科工作办将对登记成果组织评审,符合要求的立项为省社科规划“社科赋能行动”专项课题。
5.我校第一批成果征集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7日17时,请各位老师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835233837@qq.com。第二批成果征集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11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附件:
1.“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成果登记表.docx
2.“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成果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