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院新闻 / 通知通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研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7 15:28:22    作者:    点击率:   

各位老师:

为做好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我校启动校级科研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研专项)项目,支持申请人进一步开展预实验等相关研究。

一、项目要求

项目研究周期为2023年10月至2024年2月。

资助经费2-3万元/项。直属及同质化管理附属医院在编人员立项的项目,学校给予50%经费资助,医院给予1:1配套。

项目执行期满后学校将组织结题工作,项目负责人需提交预实验等相关研究的工作总结。

项目到期后,剩余经费收回学校统筹。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为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和科研人员(含全职博士后)。申请人须为项目的实际负责人,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内只能牵头负责1个项目。

2.本项目优先资助已申报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含面上项目、青年项目)、专家评审意见较好但未获立项的负责人。

3.申请项目需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部门)审核、推荐。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

(1)正在承担各类校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题者;

(2)近3年存在各级各类项目终止撤项者;

(3)各渠道项目立项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者;

(4)研究内容已列入各级各类项目或已签订技术服务合同,重复申请者;

(5)有学术不端行为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者。

三、申报材料

请有意向的老师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研专项申请表》(附件1),并于9月1日17时前将《申请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研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excel版)发送至835233837@qq.com,纸质版《申请表》(一式一份)报送至2A314。

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标书修改和项目遴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研专项申请表.doc

 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研专项申报汇总表.xls


  • 附件【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研专项申报汇总表.xls】已下载
  • 附件【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研专项申请表.doc】已下载
  • 浙江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
    院办电话:0571-86613687 邮政编码:311402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高科路浙江中医药大学富春校区
    Copyright @1959-2017 浙江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