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学术研究的水平,现面向各单位启动2023年教学学术研究项目立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内容
教学学术项目选题需围绕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展开,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教与学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创新性、持续性、实证性的反思和探究(附件1)。遵循问题导向,揭示教学规律和学生认知发展规律,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申报项目必须是有数据或质性材料支撑的教学学术项目,一般不接受理论思辨或经验反思型的教学研究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2023年教学学术研究项目分为A类和B类项目,主要面向全校(含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学医院)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
2.本次申报项目应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教学学术的创新性和实证性,对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产生明显效果。申报项目应已有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和相应条件,有一定的推广价值,经过阶段性研究和实践后能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起示范和推广作用。
3.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2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
4.目前正在主持教学学术研究项目且未按期完成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作为项目负责人仅能申报1个项目,且每位老师至多参与3个项目;每个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
三、立项方式
1.所有项目申报者须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2023年教学学术研究项目申请表》(附件2),报所在单位批准。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确认该项目和项目申请人具备申报条件,并签署推荐意见。
2.申报项目书由各学院、教学单位、机关和直属单位汇总,并填写汇总表(附件3)后统一提交,学校对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评审,并在学校办公网站公示立项结果。
3.获得立项的教学学术研究项目视同校级教改项目。
四、项目经费
1.分A、B类项目,A类项目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为5000元。经费由学校设立专项卡,立项后一次性全额拨发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B类项目经费自筹。
2.鼓励在教育教学类正式期刊发表相关教学学术论文,如在教学类核心期刊及以上期刊发表相关教学学术论文的,额外报销相应论文的部分版面费,最高报销3500元。
五、项目管理
1.每个立项项目应明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验收要求。项目所在单位应重视项目过程管理,加强指导、监督与反馈。如项目逾期被清理,将暂停该项目负责人教学学术项目申请资格2年。
2.项目的研究与结题期限为1-2年。项目延期需填写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4),详细说明理由并注明延期时间,延期次数最多不超过两次,总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六、结题要求
1.每个教学学术项目提交一份结题验收报告(附件5)。
2.根据申报书中的研究内容完成相关研究,每个教学学术项目提交下列三个项成果之一:
(1)一份研究总结报告。要求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与改革实践相结合,产生具有创新性和实证性的教学学术成果和经验(格式见附件6)。
(2)一篇与研究内容相关的浙江省高教学会浙江中医药大学分会学术年会交流论文(格式见附件7)。
(3)在教育教学类正式期刊发表相关教学学术论文。
3.结题验收报告、研究总结报告、学术年会交流论文等由各学院、教学单位、机关和直属单位汇总,并填写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8)后统一提交,学校对结题验收项目组织专家评审,并在学校办公网站公示结题验收结果。
七、材料报送
推荐的申报书(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纸质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学院公章报送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23号楼430室),同时提交电子版到zjzygjs@163.com。截止时间:2023年12月9日。
联系人:乐老师 联系电话:86603393
相关附件下载:2023年教学学术项目申报附件.zip
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高教研究所)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