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根据《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章程》有关规定,现将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医药科学技术奖推荐提名事宜转发如下(其他子奖项通知另发):
一、项目完成时间要求
自然科学类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应当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类和科技进步类项目应当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国家或省部级计划立项的项目以验收结题的时间为准)。科普作品(暂只评科普著作)应是201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开出版发行的作品。
二、推荐提名渠道
(一)单位推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医药学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医药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各分支机构、单位会员;解放军中医药学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等有关部委局直属单位;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中国针灸学会、中国中药协会等学会、协会可推荐候选项目。推荐指标数额请登录“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奖励评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查询。
(二)专家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3位及以上可联合提名本学科领域或所熟悉专业的1项候选项目,每位院士每年只能推荐1项。
特别说明:(1)各推荐单位应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按要求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并责成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均不少于5天);(2)确定推荐项目后,推荐单位登录评审系统向申报人发送身份验证码,填写材料;(3)院士提名项目用户名、密码请与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评审部联系。(4)浙江省中医药学会将从2023年度浙江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获奖项目中遴选项目进行推荐,不再受理额外的申报。
三、材料要求
(一)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是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申报人按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所提交的提名书电子版和书面版应保持一致。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请推荐单位(专家)按相关规定认真做好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医药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遴选、书面材料审核及报送工作。
书面材料及电子版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学院教科办;电子版材料发到邮箱(835233837@qq.com),主题名字为:“XX-2024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材料”。
“书面材料”指:
(1)系统导出提名书原始件一式两套,其中提名书主件与主要附件、结题验收报告、查新咨询报告书等装订成册;
(2)科普类项目需附3套科普作品。
(三)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相应的书面报告
1.完成人本人不能签名的,应提交纸质说明;
2.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专家回避报告,详细说明提请回避的理由,并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
四、注意事项
(一)不得推荐涉及国防和国家安全领域保密要求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或违反伦理道德的,或有科研不端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禁止参与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候选项目(候选人)。
(二)项目存在异议在未解决之前,不得申报。
(三)推荐项目不得同时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和其他同级、同类奖励。已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和其他同级、同类奖励的项目不得重复推荐。
(四)经评定未授奖的项目在此后的研究开发活动中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奖励章程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推荐;连续两年参加评审未予授奖的,如再次推荐须隔年进行。
(五)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包括全部子奖项)。
(六)查新报告出具时间须在2023年1月1日之后。
(七)系统网址http://www.cacm.org.cn/saes-index/。 推荐渠道登录用户名及密码同上一年度,新增用户或用户名密码遗失请联系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评审部。
(八)我院申报截止时间:有意向申报的请于2024年2月8日(周四)前将申报意向表WORD版发送至835233837@qq.com。不符合申报要求或逾期申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学校科研部联系人:李婧娴 蓝涵皙
联系电话:0571-86613693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部23621
浙江省中医药学会联系人:楼彦
电话:0571-85166805
中华中医药学会联系人:王雯婕 于宏伟
联系电话:010-64271946 64291832
系统技术支持:姜海洋 18910947296(微信同号),周老师17150132685。
附件一《关于2024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二《回避专家申请表》.doc
附件三《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类)提名书》.doc
附件四《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类)提名书》.doc
附件五《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类)提名书》.doc
附件六《2024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奖项申报意向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