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调动我院教工参与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我院科研工作实力,促进学院学科人才发展,现决定开展2024年度人文与管理学院院级课题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有较好的研究基础,预期成果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践性。项目应在研究周期内完成研究内容、提交论文或达成立项资助目标。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人文与管理学院在岗教职工。
(三)各项目均应通过申报、评议、审批的程序方可立项。
二、申报类别
(一)院级重大项目
1.旨在支持和促进学院科研骨干开展科学研究,充分发挥其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争取国家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获得高水平科研成果为培养目标。
2.资助有效申报2023年度国家级但未获立项的科研项目。
3.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资助经费0.8万元/项。
4.按期结题条件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
5.获国家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立项则免于结题验收。
(二)院级重点项目
1.旨在打造和扶持一批科研业务能力突出的科研骨干,以争取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获得高质量科研成果为培养目标。
2.资助有效申报2023年度省部级及以上但未获立项的科研项目。
3.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资助经费0.5万元/项。
4.按期结题条件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至少发表高质量论文1篇。
5.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立项则免于结题验收。
(三)院级一般项目
1.旨在对选题比较好的科研及教改课题提供前期研究经费,为申报省部级、厅局级项目奠定基础。
2.申报类别:1)配套资助项目(只资助,不立项):针对获立项但无经费资助的学会项目、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立项日期需在2023年1月1日及之后),提供配套经费。2)立项并资助项目:结合我院专业学科领域,自拟选题,通过学院评审后予以立项。
3.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资助经费0.3万元/项。
4.结题条件为完成申请书中预期研究成果。
5.获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立项则免于结题验收。
三、院级项目科研工作量核算
计分项目 |
项目级别 |
类别及计分标准 |
立项 |
结题 |
院级项目 |
院级重大项目 |
4 |
4 |
院级重点项目 |
3 |
3 |
院级一般项目 |
2 |
2 |
注:1)仅对项目负责人计分,项目组成员不计分;2)计分原则:科研部已计分的项目学院不重复计分;3)本项目计分不纳入学院绩效分配范围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人应在项目中承担实质性的任务。
(二)项目申报人填写院级科研项目申请书,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内只能牵头负责1个项目,其中院级一般项目原则上每人只资助一次。
(三)申报项目需经学院审核、推荐。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
1.近3年存在各级各类项目终止撤项者或研究内容不符合资助范围者;
2.项目研究内容已列入各级各类项目或已签订技术服务合同,重复申请者;
3.正在主持承担院级课题者。
4.有学术不端行为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者。
(四)学院对申请标书进行形式审查。形审通过的项目由学院邀请院内外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过程遵循双盲原则,按照评审专家意见择优立项。拟资助项目经公示后,由党政联席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学院发文公布。
五、经费管理
项目经费按照年度拨款,经费管理参照《浙江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浙中医大发〔2021〕28号)。根据不同的项目类别经费支出范围可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数据采集费等。项目负责人应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使用应严格按照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及财务部门的规定执行。项目结题后,结余经费原则上收回学院统筹。
六、申报流程
1.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3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提交要求:项目申请人需提交申报书电子版+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835233837@qq.com(不接受其他发送方式,以免遗漏),请注意电子版红色字体部分应匿名。申报书以“申报类别+项目名称+姓名”命名,邮件标题“2024年院级课题+申报类别+姓名”。申请阶段暂时不需提交申请书纸质版(待立项后再提交)。其中,申报【院级一般配套资助项目】的申请人需在申报材料中附上立项文件。正在主持承担院级课题者,若已达到结题条件,请在提交申报材料的同时一并提交结题报告。
3.申报书中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预期研究成果(注:发表的期刊论文等成果原则上须标注“浙江中医药大学院级科研培育项目(资助,项目编号:××××”),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
附件1.院级重大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2.院级重点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3院级一般申请书--配套资助项目(只资助,不立项).doc 附件4.院级一般申请书-立项并资助项目.doc 附件5.院级课题结题报告.doc 附件6 院级课题申请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