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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浙江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8 11:57:59    作者:    点击率: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浙中医大发〔2021〕28号),现组织开展2024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自然科学青年探索项目”旨在资助自然科学领域具有自主创新潜质的青年教师、科技人员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以争取国家级科研项目和获得高水平科研成果为培养目标。项目执行期为2年,资助经费4-5万元/项。

2.“社会科学青年探索项目”旨在扶持我校人文社科青年研究人员,打造一批学风扎实、富有活力、具有潜质的人文社科青年学术骨干,以争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和获得高水平科研成果为培养目标。项目执行期为2年,资助经费2-3万元/项。

3.“基本科研能力提升项目”旨在支持学校青年教师、科研人员开展基础性和应用性科学研究工作,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项目执行期为2年。自然科学类资助经费1-2万元/项,人文社科类资助经费0.5-1万元/项。

4“党建思政专项”旨在鼓励我校党务干部、思政教师、组织员、辅导员及其他相关研究人员围绕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重点工作,针对党建、干部、统战、人才建设等方面积极开展研究。项目执行期一般为1-2年,资助经费0.5-1.5万元/项。

5“学生思政工作专项”旨在提高学生思政工作教师的科研能力,强化思政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主要资助学生思政工作领域与学教一体化建设的研究。项目执行期一般为1-2年,资助经费0.3-0.6万元/项。

二、项目指南

1.“自然科学青年探索项目”“社会科学青年探索项目”及“基本科研能力提升项目”三类项目自由申报。其中自然科学类项目鼓励聚焦实验动物、分析测试等社会公益领域,加强应用研究和技术验证。

实验动物。主要支持实验动物标准种质资源开发、实验动物全过程可追溯、实验动物福利与伦理、人类疾病动物模型、实验动物及环境设施的质量控制与监测、实验动物机构安全运行等公益性领域的新方法、新技术研究。

分析测试。主要支持应用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聚焦新材料、食品药品、生命健康、生态环境等领域开展样品前处理、样品分析、数据处理等公益性领域的分析测试新方法和新技术研究。

2.“党建思政专项”、“学生思政工作专项”分别设有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附件2),请选择相应的指南进行申报。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为学校在编在岗人员。申请人须为项目的实际负责人,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内只能牵头负责1个项目。

2.“自然科学青年探索项目”和“社会科学青年探索项目”申请人应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基本科研能力提升项目”限进校三年以内人员申报,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党建思政专项面向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及其他岗位人员申报。

4.“学生思政工作专项”申请人应为学校正式在编专职辅导员,或经学校正式公布聘任的兼职辅导员,或在学生思政工作岗位工作的其他人员;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不得申报。

5申请项目需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部门)审核、推荐。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

1)正在承担各类校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题者;

2)“基本科研能力提升项目”原则上每人只资助一次;已获原校级科研基金项目2项者,不得申报“基本科研能力提升项目”;

3)正在主持厅局级及以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或辅导员专项且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或已获得“学生思政工作专项”资助2项者,不得申报“学生思政工作专项”;

4已获得党建思政专项”资助2项者,不得申报“党建思政专项

5)近3年存在各级各类项目终止撤项者或研究内容不符合资助范围者;

6)研究内容已在各级各类项目申报期、列入各级各类项目已签订技术服务合同,重复申请者;

7)有学术不端行为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者。

四、申报流程

1.申报截止时间20244月15日(周一),逾期一律不予受理!请各位老师务必严格把握时间节点!请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上报,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2.项目申请人需向所在学院(部门)提交申请书电子稿和汇总表,请注意申请书内容须匿名且以“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835233837@qq.com。待立项后再提交申请书纸质稿。

3.各学院(部门)需认真做好课题指导和初审推荐工作,按照申报通知和形式审查表的要求,严格审核申请人资格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将审核通过、同意推荐的申请书“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命名和汇总表(excelpdf盖章件)电子材料打包发至科研部邮箱,邮件注明:2024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学院(部门)”。

五、其他要求

1.申请书中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预期研究成果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项目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论著、研究咨询报告、技术文件、专利、成果报道等,须以“浙江中医药大学”为第一单位或通讯单位,并标注“浙江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资助”(supported by the Research Project of Zhejiang Chinese Medical University)和项目编号。

2.直属及同质化管理附属医院在编人员立项的项目,学校给予50%经费资助,医院给予配套。

3.项目结题后,结余经费收回学校统筹。

 附件材料.zip

附件:

1. 党建思政专项申报指南

2. 学生思政工作专项申报指南

3. 浙江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请按照项目类型选择对应模板)

4. 浙江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形式审查表

5. 浙江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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