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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基地自设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9 09:42:57    作者:    点击率: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基地管理办法》(浙研究中心发〔2023〕2号)要求,为推进基地建设,经研究决定设立2024年度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基地自设课题,现将课题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与中医药振兴发展学术前沿问题,注重发挥学科交叉、理论跨界、视角多元等方面的特色,积极培养基地自身的研究特色和优势研究领域,着力打造高水平、标志性、系列化成果,构建有影响力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高地。

二、选题方向

深刻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结合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基地特色研究方向,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重要论述的研究等方向,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前期基础,进一步细化研究视角,自行拟定具体的研究题目。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人须为项目的实际负责人,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如不具备该条件,需有2名相关领域的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方可申请。具有长期学术积累的退休人员以及有相关研究基础的校外人员也可申报。博士后申报需要征得导师同意。

2.课题负责人(校内人员)原则上本年度只能申报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基地课题、校级科研项目、浙江中医药文化研究院自设课题三类课题中的1项课题。申请人不得以已立项或结题的省部级及以上社科课题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基地课题。

3.申请课题应符合本项目选题方向,选题需要有明确的前沿性、开拓性,研究重点突出,目标明确。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研究时间自立项日起计算。

四、课题种类

为对标上级部门考核要求,产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本次课题申报包括常规课题和后期资助课题。常规课题立项等级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资助经费额度为3万-5万元,2024年基地确立“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与中医药”作为重点选题,有意向申报重点课题的老师请4月26日16时前将选题发送至zzydxyjd@126.com。一般课题资助经费额度为1万-2万元。

(一)常规课题围绕基地的三个研究方向,选题指南如下:

方向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包括中医药工作与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研究、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研究、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中医药振兴发展的重要论断研究、公立中医医院管理工作研究等。

方向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相关研究,包括高等教育强国强省建设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重要论述研究、“八八战略”指引浙江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医药人才培养质量研究等。

方向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重要论述的研究,包括健康中国融入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研究、中医药领域的医学伦理学问题研究、中医哲学与美学研究、中医药的国际化发展实践研究等。

常规课题可以根据选题方向,结合自身研究专长、研究领域开展研究。

(二)后期资助课题只面向基地研究员,由基地单独评审确定,对优秀著作给予一定的出版资助。

五、经费管理

1.经费分两次拨付,立项时拨付70%,结题后再拨付30%。

2.课题负责人对所负责的科研项目经费负有监管责任,应严格按照基地要求如实进行经费使用,并编制科研项目经费决算。

3.立项课题负责人须与研究基地签订《课题立项协议书》,并严格按照《课题立项协议书》的相关约定执行。校外人员申报课题需要项目组成员中有本校老师参加。

六、结题要求

1.课题成果的研究内容必须紧扣申报主题和研究范围。公开发表的论文和出版的著作,第一署名单位须为“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基地课题成果”。未达到以上标注要求的,结项时不予认可。

2.重点课题结题。以书稿形式结题,基地将统一组织专家鉴定,并结集出版中华民族现代文化与中医药系列丛书。

3.一般课题结题。发表中文核心期刊或CSSCI期刊1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在浙江日报理论版发表文章。

4.课题成果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鉴定。

1)成果形式为论文的,符合以下之一:①网络文章被浙江宣传微信公众号录用且点击量超过10万人次;②文章发表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杂志上且正文字数不少于1500字的;③在核心期刊发表2篇论文且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不得少于1篇;

2)一般课题成果形式为著作的,书稿完成率80%以上,且签订出版合同;

3)课题相关成果得到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采纳。

5.期刊级别分类参照最新版的浙江大学学术期刊名录,课题结题原则上不可延期,鼓励达到要求后提前结题。

6.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浙中医大发〔2023〕93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申报受理

1.所有申报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常规课题申报截至2024年5月4日。申请人请于5月4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Word版)和汇总表(Word)发送至835233837@qq.com,并于5月6日14时前提交纸质版《申报表》2份《设计论证(活页)》5份2A314。逾期不予接收。

2.申报表和活页一律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3.课题申报所需的课题申报表、活页、汇总表等,请直接根据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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