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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4年度“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5 12:37:09    作者:    点击率:   

关于征集2024年度“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成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专家(团队):

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成果征集,具体如下:

一、征集范围

1.2023年浙江省社科规划“社科赋能行动”专项课题预立项项目(浙社科办〔2023〕33号);

2.浙江省首批文化特派团“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对接天台县专项课题预立项项目(浙社科办〔2023〕32号);

3.其他社科专家(团队)参加“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在2023年7月19日至2024年6月12日期间取得的社科赋能成果,经验收后纳入“社科赋能行动”储备选题管理。

二、征集条件

社科赋能成果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入编《浙江社科要报》;2.调研报告、对策专报获省级党政领导、省人大政协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3.理论文章或宣传通讯发表在省级以上主要报刊,或出版相关主题专著;4.调研报告、对策专报获相关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或所在市的市级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职能部门采纳运用;5.其他实现有效宣传或转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和实际成效。

所有成果均需标注“‘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研究成果”字样。

三、工作安排

1.请课题负责人填写《“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成果登记表》和《“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成果汇总表》。

2.请将相关成果证明(发表件、编发件、领导批示件、采纳应用证明等)的扫描件(PDF)、成果原文Word稿(成果满足条件类型①可不必提交),请负责人6月5前电子版发送至835233837@qq.com。逾期不予受理。

省哲学社会科学办公室将对社科赋能成果进行条件审查,符合要求的立项为省社科规划“社科赋能行动”专项课题。

浙江中医药大学

2024年5月15日

  • 附件【附件1.“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成果登记表.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2.+“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成果汇总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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