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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示范基层教学组织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3 09:45:18    作者:    点击率:   

各基层教学组织: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0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通知》(浙教高教〔2019〕91号)等文件精神,强化基层教学组织的内涵建设,做好基层教学组织规范管理,遴选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学校实际,决定开展校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新时代一流人才培养需求,围绕新时代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要求,贯彻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要求,通过推进高水平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全面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建设目标

通过校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的遴选及建设,形成一批政治素质过硬、潜心本科教育教学、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方法技术娴熟的教学组织,持续优化新型基层教学组织的教研形式和管理模式,构建学校教学发展共同体和基层教学组织文化。

三、申报范围和数量

1.学校目前在建,且已参加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考核一次及以上的基层教学组织。

2.按照《浙江中医药大学示范基层教学组织评选标准(试行)》(附件1),择优评选25个左右校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

四、申报条件

1.示范基层教学组织须符合《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教育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基本要求。

2.注重师德师风建设,基层教学组织全员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不存在意识形态、师德失范、重大教学事故等问题。

3.机制健全、运行顺畅,教育教学研究和建设工作成效突出。常态化组织开展集体备课、集中业务学习和研讨,每学期开展不少于4次专题教研活动,团队成员每学期互相听课不少于2次。

4.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责任心强、组织管理能力强、教学能力突出、教学经验丰富。负责人每学年至少承担1门本科课程教学,每学期随堂听课不少于3次,教学效果好,教学工作成绩突出。

5.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推动专业、课程、教材等建设,营造追求卓越的教学学术氛围。创新基层教学组织形式、工作方式、工作内容,形成特色。

五、申报流程

1.基层教学组织申报

基层教学组织根据申报要求,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附件3),申报材料均通过基层教学组织系统完成。

2.学院推荐

学院对本单位申报对象的材料进行审核,经综合评价后予以推荐。

3.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结果和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名单。

六、其他

   基层教学组织于2024年8月11日前按通知要求在基层教学组织系统完成申报,并将系统导出的申报书和汇总表(附件5)签字盖章纸质材料(一式1份)报送教科办2A314。



  • 附件【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示范基层教学组织评选标准(试行).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2: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教育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pdf】已下载
  • 附件【附件3:浙江中医药大学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5:浙江中医药大学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汇总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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