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省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和辐射作用,引导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加快构建基础研究多元投入新格局,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年度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启动202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第二批项目(以下简称“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遵循科研发展规律,突出目标导向、需求导向,采取宏观引导、自主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资助机制,项目申请采取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审核推荐制。
二、受理类型
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杭州康聆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家企业联合资助方共同设立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解决企业创新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关于各项目要求的申请人条件,请详细阅读新修订的《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浙科发金〔2024〕28号),详见附件1。
三、申报要求
申请人应符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申请通知有关要求,依托单位要做好项目申请的服务指导和择优审核。
(一)突出需求导向。对照《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第二批项目指南》(详见附件2)中明确的研究内容或资助方向、绩效目标和学科代码等进行申请,并自主凝练项目名称。请申请人仔细阅读申报指南。如发现申报项目与指南中明确的研究内容或资助方向、绩效目标和学科代码不符合的,作形式审查不通过处理,请学院做好形式审查。
(二)优化分类资助。申请联合基金重大项目的申请人须具备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以上(含)项目的资历;申请联合基金重点项目的申请人须具备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资历。
(三)加强统筹协同。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联合基金项目不得与2025年度省“领雁”项目和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同时申请,已申请2025年度省社科规划年度各类项目的不得申请联合基金项目。请项目申请人合理规划,请学院做好形式审查。
(四)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和保密规定。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项目实施过程中凡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等科学研究,须严格执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五)强化科研诚信。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多头或重复申报等科研诚信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科研诚信档案。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申请书相似度审查,对相似度30%以上(含)的取消申报资格,按形式审查不通过处理;存在科研失信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网络申请。联合基金项目采用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申请人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fe/#/workguide?localInnerCode=44d39909-abcd-43fa-a916-828e8a6f1009)进行网络申报,点击“在线办理”,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申报项目。申报须知请参看https://zjnsf.kjt.zj.gov.cn/api/site/v1/post/detail?categoryId=2018915&postId=1288796883442991104。
申报过程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参考《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操作手册》(详见附件3)如有系统操作问题,建议申请人先阅读操作手册(可解决多数情况),仍有疑问请咨询学校科研部项目管理科。
(二)校内时间节点及报送材料
1.意向申报时间: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10月7日(周一)16时前将申报意向汇总表(详见附件4)报送至835233837@qq.com。
2.上报学院时间:各申请人请于10月17日(周四)前在申报系统内完成初稿提交,并提交汇总表至835233837@qq.com。
学院上报学校时间:各学院请于10月21日(周一)上午11时前完成形式审查、并在申报系统内完成审核提交至学校。同时请各学院将联合基金项目的最终版学院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4)excel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打包发至xmglk@zcmu.edu.cn。
3.学校上报省基金办时间:学校预计将在2024年10月24日前完成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合基金第二批项目的正式上报工作。
五、需上传的附件盖章
(一)伦理审查
如项目涉及生物医学(含实验动物)研究的,请上交《动物伦理审查表》(见附件5,纸质版1式2份)和《医学伦理审查表》(见附件6,纸质版1式2份)。申请人请于10月15日16时(逾期请自行办理)前将项目审查表及《学院申请项目伦理审查汇总表》(见附件7)及以上材料电子版提交至835233837@qq.com。多单位参与的涉及伦理学研究的申请需分别提供各参与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请申请人避免在伦理审查完成后对项目名称进行反复修改,导致上传的伦理审查附件中的项目名称与最终版的项目名称不一致。根据基金办培训精神,在基金办形式审查阶段,本年度申报可能没有修正机会,请申请人做好自查,请学院做好伦理附件的形式审查!
(三)退休人员履约证明
申请人在项目实施期内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得申报,如符合返聘、延迟退休等能确保项目履约实施条件的,由申请人将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请申请人将有本人签字的纸质《即将退休人员承诺书》(见附件8)上交学院(1式1份,共2页),由学院盖章后,于10月16日-10月18日(周五)上午11时交科研部办理加盖学校公章手续,科研部将承诺书扫描件发回各学院。
(四)科研诚信承诺书、联合基金申请个人承诺书等
申请人须签署《项目申请人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表9)和《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联合资助方为杭州康聆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个人承诺书》(见附表10)(或在申报页面自行下载,请申请人本人签名并填写日期)并扫描上传(无须盖章)。
如有其他需要上传的附件请在申报页面自行下载、以系统要求为准,申报阶段与合作单位的联合申报协议并非必传项。
六、其他事项
1.机关人员纳入其学科归属所在学院统一申报。
2.再次强调,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得与同年度省“领雁”项目和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同时申请,已申请2025年度省社科规划年度各类项目的不得申请同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一年度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数不超过1项。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除项目负责人外排名前3的参与人),同一年度参与申报项目数不超过2项。
3.已承担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包括在研省重点研发、尖兵领雁、基础公益、软科学、省社科规划)的,不得申请联合基金项目。
4.根据基金办培训会通知,同年已申报国基金、国社科等的申请书不可重复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请申请人做好自查,请学院做好形式审查,提醒申请人杜绝同题申报、重复申报、多头申报、弄虚作假等科研诚信问题。
5.形式审查要点参见《202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形式审查要点》(详见附件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