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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第二批本科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9 21:53:11    作者:    点击率: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十四五”第二批本科和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十四五”第二批本科省级教学改革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现就申报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要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文件要求,重点聚焦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思政、“四新”建设、一流专业、一流课程、拔尖人才培养、产业紧缺急需人才培养、教学数字化、现代产业学院、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

二、申报数量

本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分常规教学改革项目重点选题项目两类。

(一)常规项目采用“名额到校、省厅备案”方式立项。常规项目名额校本部20项、滨江学院5项,同时省登峰学科中医学学科2项、省优势特色学科中西医结合和中药学学科各1项,共计29项

(二)重点选题项目参照《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第二批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重点研究方向选题指南》(见附件1),采用“限额申报、竞争遴选”方式确定,全省拟立项100项左右,重点选题项目推荐名额校本部5项、滨江学院1项,共计6项

常规项目各学院(部门)申报名额详见附件2;重点选题项目采用校内不限额申报,学校择优推荐。

三、申报要求

(一)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为申报高校在职在编人员,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每个项目设1名主持人,每个主持人原则上申报1个项目,项目主持人全面负责所承担的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与质量,建设周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主持人

(二)项目成员组成合理、规模适度,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项目组成员须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

(三)同一研究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的不再重复申报;“十四五”第二批本科和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包括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正在主持各级各类教改项目超过2项(含)或有1项及以上教改项目超过总期限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后续立项项目若未按期完成验收,将取消负责人2年内申报各级各类教改课题资格,并酌减负责人所在学院(部门)今后推荐省级及以上教改项目名额。

(四)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同等条件下,教学改革项目向一线教师倾斜,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作为主持人的项目不得超过推荐项目总数的30%。其中,校级领导或中层干部领衔的教学改革项目,重点着眼于校级层面的教学改革项目,旨在超前谋划和系统培育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

(五)原则上已有校级教改项目较好建设基础的项目优先推荐。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负责对本学院申报项目的审核推荐(重点审核项目及负责人的申报资格),并统筹考虑重点选题项目、中层干部作为主持人的项目占比等。除学院以外的其他单位(部门)限报4项,材料直接报送至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初评。

请申请人于11月26日(周二)前按通知要求将申报书(附件3)、汇总表(附件4)发送至邮箱835233837@qq.com。

 附件1: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第二批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重点研究方向选题指南.docx

附件2: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浙江省“十四五”第二批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申报配额表.docx

附件3: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4:浙江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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