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教学组织:
新开课、开新课教师资格审查工作是学校规范教学秩序,保障教学质量的常规性工作。2024年是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年,请基层教学组织根据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做好下一学期的“新开课、开新课”任课教师资格审查工作。
一、 新开课教师的任课资格与基本要求
(一) 新开课定义
1.新教师首次承担一门课程的教学。
2.教师首次承担本人未曾讲授过的课程的教学。
3.被取消某门课的授课资格后再次承担该门课的教学。
(二)任课资格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讲师及以上职称,获得高校教师资格的教师。
2.已通过新教师教学能力规范化培训或“双师型”教师岗前培训的教师或科研人员。
3.新教师参加教学能力规范化培训期间可参与少量教学工作:原则上不安排其独立承担某门课程的教学任务。
(三)基本要求
1.按照拟开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较熟练地掌握课程的内容、重点和难点,熟悉并掌握有关教学参考书及其他中外文参考资料。
2.初步掌握拟开课程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了解各教学环节的工作程序,并对关键性、代表性章节进行试讲。
3.由所在教研室试讲,作出相应的评语,经评定能胜任教学工作。
二、 开新课教师的任课资格与基本要求
(一)开新课定义
凡承担学校未曾开设过的课程的教学视为开新课。
(二)任课资格
1.具有讲师及以上职务。
2.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毕业,或进修过同类课程。
(三)基本要求
1.在拟开课程所属的学科领域做过一定的研究工作,有较为丰富的理论基础,达到该学科应有的知识水平和教学水平。
2.提出较详细的教学大纲,选定或编写出有一定质量的教材或讲义。
3.掌握拟开课程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了解各教学环节的工作程序,并对关键性、代表性章节进行试讲。
三、新开课、开新课的申报程序
(一)任课教师需向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师新开课、开新课申请表》(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师新开课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2)、本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与本课程相关的专业背景情况等。新开课教师还需提交助教工作期的工作情况及考核结果。
(二)教师所在教学单位组织试讲。
(三)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审核教师资质。
(四)教务处上报学校教学委员会审核。
(五)审核通过后教务处通知相关学院落实教学任务,正式安排开课。
四、管理与考核
(一)教研室为新开课教师配备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负责指导。
(二)对新开课、开新课教师,学院(部)和指导老师应热情关心,定期听课,了解课堂效果、学生反映,并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
(三)为保证开课的质量,原则上每位教师每学期开新课或新开课不能超过1门。
(四)新开课、开新课教师在课程教学结束后,应提交书面的教学总结,经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部)领导审阅并签字后由学院存档备查。
(五)对新开课、开新课教师的教学应进行考核和评价,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或不合承担教学工作)。未通过考核者暂停开课一学期,作好重新开课准备,重新办理申报开课手续。
请各基层教学组织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并于11月25日(星期一)之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报送教科办2A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