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现就开展2025年学院院级课题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受理范围
2022年第一批立项项目(https://rwygl.zcmu.edu.cn/info/1019/3305.htm)、2023年第二批立项项目(https://rwygl.zcmu.edu.cn/info/1019/3501.htm)。
二、结题时间
本年度申请结题者请于2025年6月4日前递交结题材料。
三、结题条件
完成申请书中的预期研究成果;有关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成果需标注“浙江中医药大学院级科研培育项目(资助,项目编号:XXX)”。
1.论文成果
项目预期成果要求发表论文的,论文应与本课题研究内容相关、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我校为第一单位或通讯单位。论文须标注院级科研培育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未标注或标注错误的论文,不作为项目结题依据。
佐证材料需提供期刊的封面、目录、正文全文和封底复印件,并在杂志目录中请用红色标注划出自己的论文,论文中标注“浙江中医药大学院级科研培育项目(资助,项目编号:XXX)”的字眼。
2.研究报告
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正式的研究报告并附上与研究内容相关的部门或单位开具的采纳证明。
3.立项项目
可凭项目立项通知为佐证材料申请结题。其中院级重大项目须配套国家级项目立项、院级重点项目须配套省部级项目立项、院级一般项目须配套厅局级项目立项。
四、结题所需材料
请于2025年6月4日(周三)前将结题申请汇总表、电子版结题报告(请附上电子签名,经费余额请联系教科办查询)、佐证材料)打包发送至835233837@qq.com,邮件名称命名为“姓名+院级课题结题”。
五、其他
项目结题后,资金使用期限一般为结题后6 个月。执行到期后仍有结余经费的,学院统一收回统筹。
人文与管理学院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