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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25年度国家档案局和浙江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奖励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02 10:17:01    作者:    点击率:   

2025年度国家档案局和浙江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奖励项目开始接受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

1.申报要求

根据《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档办函〔2025〕184号)要求,拟申报的优秀科技成果应为完成立项、验收程序的非涉密科技项目成果,符合《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第五条奖励范围规定,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验收。

2.申报方式

8月4日前,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填写申报意向表(附件1)。科研部根据意向表为申请人开通申报账号。

8月13日前学院完成申报材料审核后,各申请人登录“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l.saac.gov.cn)填写成果信息提交逾期无法填报。并将汇总表(附件2,excel)发送至835233837@qq.com。

二、浙江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

1.申报要求

按照《浙江省档案科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在省档案局、当地科技主管部门和省级行业系统立项,于2023年4月1日—2025年1月31日期间通过验收,经档案工作实践应用,已取得明显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档案科技成果;或申报2023、2024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未获奖的成果。

2、申报方式

申请人填写《浙江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奖励申报表》(附件3),将电子版《申报表》成果材料电子版PDF版申报汇总表(附件4,excel版一并发送到835233837@qq.com。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826,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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