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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2028年度浙江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培养项目被托举人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0 16:22:30    作者:    点击率:   

按照《关于开展2026-2028年度浙江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江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培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经有关单位自愿申报、省科协评议,确定我校科协在内的96家单位拟为2026-2028年度浙江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培养项目实施单位,拟分配托举名额172个,现予以公布(附件1)。现对做好被托举人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托举名额

学校科协托举名额为3,各学院限推荐1人。

二、被托举人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科研诚信规范,具有优良学风;

2.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2周岁(19941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女性或医学领域的被托举人可适当放宽至199211日后出生(含),在浙江省内工作的中国籍公民;

3.自然科学类、工程与技术科学类、农业科学类、医学科学类及交叉学科的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特别是我省互联网+”、生命健康和新材料3大科创高地及15大战略领域的具有发展潜质的优秀青年科技人员;

4.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5.未曾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

6.有高水平的托举团队。每位培养导师在同一个培养周期内只能托举1青托项目入选者。

7.有高标准的支撑平台,包括学术交流平台、科技创新平台、国际合作平台、职业发展平台、跟踪服务平台等。

三、项目经费

被托举人应争取合作企业经费支持,合作企业资助被托举人在3年培养周期内每人不低于5万元,经费须拨款至学校进行使用。申报前须与合作企业签订合作协议。

四、材料报送

请申请人于2025912日(周五)上午11,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以PDFWord文档发送至835233837@qq.com,逾期不候:

1. 企业合作协议。

协议中应明确资助金额及拨款方式(合同格式建议参考学校横向技术开发合同模板https://kyc.zcmu.edu.cn/info/1011/4592.htm)。

科研部将尽快递交合作协议至学校法律顾问审查(审查时间一般为每周三上午)。法律顾问审查通过后,学校合同审签及用印流程待学校被托举人选确定后办理。

2.2026-2028年度浙江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培养项目被托举人提名表》(附件2)。

3. 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请合并成一个文件,附目录和页码),包括:申请人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所参与的科研活动及所取得的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4.2026-2028年度浙江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培养项目被托举人提名人选简表》(附件3)。

五、校内遴选

如全校申报超过限额数(学校科协托举名额为3个),学校将组织遴选,被托举人选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被托举人递交省科协的正式申报材料等事宜另行通知。

六、校内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吴丛丛、朱小玲

联系电话:0571-866135360571-86658093

电子邮箱:xmglk@zcmu.edu.cn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23号楼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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