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2026-2028年度浙江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江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培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经有关单位自愿申报、省科协评议,确定我校科协在内的96家单位拟为2026-2028年度浙江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培养项目实施单位,拟分配托举名额172个,现予以公布(附件1)。现对做好被托举人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托举名额
学校科协托举名额为3个,各学院限推荐1人。
二、被托举人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科研诚信规范,具有优良学风;
2.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2周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女性或医学领域的被托举人可适当放宽至1992年1月1日后出生(含),在浙江省内工作的中国籍公民;
3.自然科学类、工程与技术科学类、农业科学类、医学科学类及交叉学科的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特别是我省“互联网+”、生命健康和新材料3大科创高地及15大战略领域的具有发展潜质的优秀青年科技人员;
4.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5.未曾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
6.有高水平的托举团队。每位培养导师在同一个培养周期内只能托举1名“青托项目”入选者。
7.有高标准的支撑平台,包括学术交流平台、科技创新平台、国际合作平台、职业发展平台、跟踪服务平台等。
三、项目经费
被托举人应争取合作企业经费支持,合作企业资助被托举人在3年培养周期内每人不低于5万元,经费须拨款至学校进行使用。申报前须与合作企业签订合作协议。
四、材料报送
请申请人于2025年9月12日(周五)上午11前,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以PDF和Word文档发送至835233837@qq.com,逾期不候:
1. 企业合作协议。
协议中应明确资助金额及拨款方式(合同格式建议参考学校横向技术开发合同模板https://kyc.zcmu.edu.cn/info/1011/4592.htm)。
科研部将尽快递交合作协议至学校法律顾问审查(审查时间一般为每周三上午)。法律顾问审查通过后,学校合同审签及用印流程待学校被托举人选确定后办理。
2.《2026-2028年度浙江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培养项目被托举人提名表》(附件2)。
3. 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请合并成一个文件,附目录和页码),包括:申请人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所参与的科研活动及所取得的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4.《2026-2028年度浙江省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培养项目被托举人提名人选简表》(附件3)。
五、校内遴选
如全校申报超过限额数(学校科协托举名额为3个),学校将组织遴选,被托举人选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被托举人递交省科协的正式申报材料等事宜另行通知。
六、校内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吴丛丛、朱小玲
联系电话:0571-86613536、0571-86658093、
电子邮箱:xmglk@zcmu.edu.cn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23号楼62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