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规定,现将202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包括浙江科技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其中浙江科技大奖授奖数量不超过2项,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授奖总数不超过300项,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授奖数量不超过10项。
二、奖励导向
202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坚持“四个面向”,围绕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现代产业化体系,聚焦“315”科技创新体系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坚持以“是否有力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是否体现教育科技人才一体贯通及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是否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是否推进社会事业发展”为标准,重点支持人工智能、生命健康、新材料新能源三大科创高地的优秀成果;支持“双一流196”工程建设高校、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研究型医院等科创平台取得的优秀成果;支持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主导取得的“1到10”“10到100”优秀成果;支持发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科技支撑作用、推动山区海岛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优秀成果;支持在国防军工、医疗卫生、科学普及等方面支撑社会发展的优秀成果;支持两院院士及院士有效候选人等战略科学家、优秀青年人才领衔的优秀成果。
三、提名标准和程序
提名者和被提名者应按照《2024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规则》(详见附件1)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提名工作。其中,浙江科技大奖候选者,须由省委科技委员会成员单位、设区市人民政府、浙江大学进行提名;涉及国防科工的专用成果,由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按相关保密规定开展提名;科学技术普及成果,由省科学技术协会提名。
四、提名书填报
(一)填报方式
请各报奖团队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选择“部门服务(省科技厅)”“事项类型(行政确认)”“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点击“在线办理”开始填报。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形式审查规则、培训资料、常见问题均可至https://pm.kjt.zj.gov.cn/lib/cgtzgg.html#?type=5查询(目前暂时为去年的资料,供参考)。
(二)公示与填报
1.团队提交公示信息表
有意向申报(包括牵头申报、参与外单位申报)但尚未报备的,请立即联系科研部获取公示信息表写作要求,并于2025年9月12日(周五)上午9时前发送公示信息表(模板见附件3)至835233837@qq.com,学校拟于9月13日开始公示。被提名成果须在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7天。注意:我校牵头申报的,其他完成单位和工作单位也需要公示;我校人员参与外单位申报的,我校也要公示。公示结束后,公示无异议的证明材料(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分别盖章)须由报奖团队上传系统。
2.提交汇总表
请申请人于2025年9月12日(周五)上午9时前将《申报汇总表》(模板见附件4,包括牵头申报和参与申报)电子版发至835233837@qq.com。
3.团队在线提交提名书
提名书的填报应符合《2024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南》(附件2,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规定格式,提名书及有关材料应当完整、客观、真实、可靠。《工作指南》中详细列出了系统填报过程中每个字段的定义和填写要求,请务必仔细阅读。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系统已开通填报,请报奖团队尽快登录并熟悉填报系统(工程师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360极速浏览器),于9月15日(周一)上午11时前初次在系统递交。根据往年经验,系统可能会出现团队提交成功但学校管理账号却看不到的情况,因越临近截止日技术支持的电话越忙,请务必按时提交,以便有充分的时间找出原因并解决系统提交的问题。因此时公示尚未结束,因此公示证明材料可以后续再补充上传。
4.学校在线审核
学校于9月15日-9月22日开展形式审查,有问题将在线退回修改。学校最终审核无误后于9月23日18时前在线上报。
5. 提名者在线审核
科普项目的提名者为省科协,其他项目的提名者为省教育厅或省中医药管理局。提名者在线审核截止时间为9月30日18时。
6.团队打印纸质并签字盖章
提名者审核通过后,提名书水印将从“未审核”变成“审核通过”(附件没有水印)。此时,请报奖团队打印纸质版提名书(所有完成人应签字,若其他完成单位和工作单位非我校的、还需要该单位先盖章)及附件材料各一式2份(只装订1份,另1份用夹子夹)递交学校科研部23621,截止时间暂定9月29日11时(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7.团队在线提交签字盖章扫描版
科研部加盖学校公章后,请各团队于10月3日18时前(逾期系统将关闭)将完成签名、盖章的提名材料上传系统(点击“我的”或者“用户名称”——“办事记录”——“详情”按钮,再点击详情页面底部的“页面跳转”部分,上传“盖章提名书”)。逾期不予受理。
(三)成果登记事项
根据浙江省科技厅有关要求,拟提名浙江省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必须先获得科技成果登记证书。成果登记由拟报奖团队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申请,学校和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后公示15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才能获取证书。
若仍有目前尚未提交成果登记的,请务必于2025年9月11日前提交成果登记申请。相关操作流程详见科研部网站——办事流程——其他流程——浙江省科技成果登记流程https://kyc.zcmu.edu.cn/info/1161/2451.htm。
五、工作要求
提名者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科研作风学风建设,严格按照提名标准和程序,加强对奖项类别、成果水平、提名材料及科研诚信等前置审核,科学合理的开展成果遴选,提名一批在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中发挥重大作用的标志性成果,并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省科技厅将对提名者的提名材料质量、提名成果获奖情况、提名奖项类别符合情况、应用证明核实情况、履行科研诚信责任等相关情况开展跟踪评估,纳入科研诚信记录,并视情予以公布。
六、联系方式
(一)政策业务咨询:李婧娴、戴巧俊
电话:0571-86613693
邮箱:kyc@zc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