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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除通识选修课)选用与征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9 16:01:25    作者:    点击率:   

各位老师: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除通识选修课)征订工作开始启动,请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浙中医大发〔202172号)、《浙江中医药大学马工程重点教材选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认真开展教材选用、审核工作,严把教材选用质量关。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用原则

1.所选教材应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无意识形态问题。教材选用坚持凡选必审、质量第一、适宜教学、适时更新、公平公正、统一使用等原则,具体详见《浙江中医药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浙中医大发〔202172号)。

2.思想政治理论课统一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凡开设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相应的课程,统一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马工程重点教材目录见附件1)。

3.境内教材确实无法满足教学需要,可选用境外教材,鼓励选用我国出版社翻译出版、影印出版的国外优秀教材。坚持按需选用,凡选必审,为我所用,严格把关,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4.优先选用国家和省部级高质量的规划教材、重点教材、精品教材和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全国统编教材,提高教材选优率。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教学单位)要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浙中医大发〔202172号)、《浙江中医药大学马工程重点教材选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做好下学期教材选用、审核与上报工作,督促各教研室或课程负责人根据下学期教学任务,做好教材遴选工作。

2.各学院(教学单位)对首次使用的教材、新编教材、再版教材、自编教材、自编讲义、出版时间超10年的教材等要进行重点审核、把关。202251日之前尚未正式出版的新编教材、再版教材不予征订(思想政治理论课、马工程重点教材除外)。自编教材、自编讲义原则上每5年至少修订一次。无特殊情况不予选用出版时间超10年的教材。

3.请各学院(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教材选用工作,加强教材意识形态管理,严把教材选用质量关。不得选用教材内容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存在问题、教材内容出现严重科学性错误的教材,不得使用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教材。

三、材料提交

1.各学院(教学单位)组织填写《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汇总表》(见附件2),选用的教材必须经过学院(教学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至教务处。

2.对确需使用境外教材、自编讲义等的情况需填报《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选用境外教材、自编讲义汇总表》(见附件3)。

3.请各教研室在202259日(周一)1600前《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汇总表》(附件2)、《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选用境外教材、自编讲义汇总表》(按需填写,附件3)、《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情况说明》(附件4)等材料电子版提交至教科办。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61768516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与征订附件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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