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实施办法(试行)》(浙中医大发〔2022〕23号)文件精神,我院开展了2023年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工作。
经研究生个人申报、学院审核,现对审核通过的申报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5日—8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实名向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人文与管理学院
2023年5月5日
公示材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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