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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学位型)
发布时间:2018-11-13 13:39:07    作者:    点击率:   

学科代码:1252

 一、培养目标及要求

1.培养目标

按照 “能力型、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的定位,培养具有良好职业素质与能力、获得终身学习能力,富有创新精神和具有较大发展潜力,能够从事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下公共部门或非营利组织尤其是基层政府治理、中医药卫生事业管理和健康管理的高素质人才。MPA毕业生及学位获得者应秉承浙江中医药大学求本远志的校训精神,追求人文与管理学院“人文唯美,管理至善”思想境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智力支持。

2.基本要求

1)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祖国,热爱专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富有团结协作和求实创新精神,积极为公共管理事业发展服务。

2)具有专业意识和掌握公共管理的理论知识,具有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宽口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的知识、技能结构和分析方法,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3)具有综合地运用公共管理、政策分析、法学、外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解决各种复杂问题的能力,包括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心理适应能力。

   4)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

   5)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听说和写作能力;

   6)能够独立从事公共管理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适应行政管理、医院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公共卫生政策、健康管理等方向需要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对象

一般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和3年及以上实际工作经历,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国家公务人员及在非政府公共机构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报考资格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

三、培养方向

努力发挥浙江中医药大学的中医、中药等重点学科优势,把握社会经济和公共管理发展的大趋势,确立“中医药卫生事业管理”和“健康服务与管理”作为我们公共管理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的特色,并着重发展以下4个研究方向:

1.公共部门行政管理

2.中医药卫生事业管理;

3.健康管理

4.基层政府治理

四、培养方式及年限

学习方式主要采取非脱产学习的形式:课程教学周末学习与分段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模式。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4年。

五、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核心课、专业方向必修课、选修课和社会实践四方面基本模块。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7学分。其中,核心课程7门,共19学分;专业方向必修课程4门,共8学分;选修课程8学分,社会实践2学分。

课程

类型

课 程 设 置

课时

学分

备注

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

34

2

学位教育必设

外国语

34

2

学位教育必设

公共管理

51

3

专业必设

公共政策分析

51

3

专业必设

社会研究方法

51

3

专业必设

公共经济学

51

3

选设

非营利组织管理

51

3

选设

健康管理学

34

2

 

政治学

34

2

 

卫生事业管理

34

2

 

 电子政务

34

2

 

 

 

 

 

 

 

 

 

 

 

 

中医药卫生事业管理

17

1

 

领导科学与艺术

17

1

 

公共伦理

17

1

 

宪法与行政法

17

1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17

1

 

医患交流与沟通技巧

17

1

 

中医养生文化专题

17

1

 

地方政府治理研究

17

1

 

卫生统计学

17

1

 

医院管理学

17

1

 

国家公务员制度

17

1

 

公文写作

17

1

 

大数据管理专题研究

17

1

 

管理心理学

17

1

 

组织行为学

17

1

 

论文写作指导

17

1

 

六、培养方法与要求

实行学校、学院、学科三级管理的导师负责制。培养过程采用导师组形式, 采用专兼结合的双导师制。加强与公共部门特别是卫生管理与健康管理机构的联系与交流,吸收有丰富实践经验公共管理人员尤其是高层次卫生和健康管理机构人员参加培养工作。

1.德育教育

采取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品德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运用多种教育形式,提高研究生的政治、道德素养。

2.课程学习

课程学习三个学期完成。课程学习突出专业学位应用性强的特点,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技能;教学方式可以采用课堂讲授、研讨、案例教学、模拟训练、社会调查等多种方法。课程结束时,均应考核评定成绩。

3.实践教学

一般应从第四学期开始进入实践教学阶段,参加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3个月,实践前必须提交实践计划,实践期间要做好实践记录,实践期满后撰写实践总结报告,不得少于3000字。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组对研究生的实践能力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取得相应的2学分。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未满或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者,不得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4.中期考核

第四学期期末,由学科、专业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做好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根据研究生培养计划,对其政治思想表现及课程学习、专业实践能力、科研能力进行综合考核。凡合格者可进入学位论文工作,不合格者终止培养。

    中期考核评定标准为合格、跟踪培养与不合格三类。

5.学术活动

研究生应参加国内外相关学术活动,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相关学术专题讲座、研讨,了解专业领域发展中实际问题及学科前沿问题。 三年内至少参加8次学术讲座或交流研讨会。

6.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要体现专业学位的特点,结合公共管理学的实际需要进行选题,突出课题的实际意义和应用价值。攻读学位者应在导师及导师小组的指导帮助下,深入现场,对某些亟待解决的公共管理中的政策制定、体制机制建设、医院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卫生信息系统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订、设计解决方案,收集资料,在现场实践的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对策,撰写出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通过学位论文工作,训练学生的论文选题、资料收集与分析等能力。论文的形式可以是调研报告型、公共管理问题研究型、案例分析型公共政策评估型等多种形式。

 论文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1)文献准备要求。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广泛查阅大量本学科国内外文献资料,并结合本人工作积累作选题报告,确定学位论文课题。确定选题前要对本学科领域的学术动态作充分的调查研究,即必须完成相关选题的综述。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结合管理工作实际,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与实践的意义。

   2)论文选题与开题要求。论文选题必须经过开题报告阶段,经过导师和本专业其他专家审核通过。首次选题未获通过,可在3个月内补开题。开题需要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要求研究生查阅的文献应在4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资料一般不低于总文献的三分之一。选题报告评审通过后,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留校、院存档。

3)论文具体内容要求。论文应观点明确,资料详实,论述充分,结构严谨,数据统计可靠、计算无误,引文准确合理,行文流畅。论文正文字数一般要在2.5万字以上。

4)论文答辩。论文完成后,须经导师(组)审核同意、经复制率检测通过,按照《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研究生论文盲审的暂行规定》通过学位论文盲审,通过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7.学位申请

完成所有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并修满学分,通过论文答辩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和《浙江中医药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与《浙江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硕士学位。

七、培养质量保障措施

 拥有完善的培养体系、资助体系、导师管理体系、评估和监督体系、学位论文质量监控体系,确保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顺利进行。主要通过学校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院、人文与管理学院和MPA教育中心四级管理的制度进行质量考核和监督;导师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全程负责,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研究生院对研究生进行统一管理,加强德育教育,负责课程学习的监督,完成规定学分的学习。学院和MPA教育中心主要负责对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实践能力等进行培养监督,制定相应的考核评价标准。导师全程负责,要求研究生定期进行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汇报,保证学习过程的每个环节都能按预期培养计划进行。其他要求按照《浙江中医药大学公共管理(MPA)硕士研究生学习管理手册》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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