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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宣传】杭州警方依法处置三起扰乱公共秩序的网络谣言
发布时间:2024-11-15 00:10:17    作者:    点击率:   

近期,根据公安部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网安部门持续加强对网络谣言的打击力度,坚决遏制网络谣言高发频发态势。

案例一

依法查处张某某编造“万象城抢劫嫌疑人是其亲戚,去缅甸被骗,回来疯了的谣言“网络谣言

202439日,网民张某某为博眼球,恶意编造万象城抢劫嫌疑人是其亲戚,去缅甸被骗,回来疯了的谣言,后经网络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拱墅区公安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案例二

依法查处葛某某编造“杭州2名消防员在火灾中牺牲”网络谣言

20230108日,网民葛某某在短视频平台发布杭州某地火情现场视频,并配文“#杭州后市街定安苑着火#杭州2名消防员在火灾中栖牲”。经查,葛某某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东拼西凑新闻内容,编造“杭州2名消防员在火灾中牺牲”谣言信息,引发网民关注讨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杭州上城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葛某某处以行政罚款300元的处罚。

案例三

依法查处华某某编造“西湖区成为杭州唯一双减改革区”网络谣言

2024111日,华某某在某平台发布“西湖区成为杭州唯一双减改革区”的文章。经向杭州市教育局核实,系混淆概念,为不实信息。

经查,华某某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编造“西湖区成为杭州唯一双减改革区”的谣言信息引发网民关注讨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杭州拱墅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华某某处以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

提醒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民应保持理性思考,增强防范意识及信息甄别能力,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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